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婚前财产给父母婚后可以重新分吗

婚前财产给父母婚后可以重新分吗
  
  一、婚前财产给父母婚后可以重新分吗?
  
  婚前财产给父母婚后一般是不可以重新分割的,因为已经是父母的财产,除非父母同意分割才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条、婚姻法18条所称的“夫妻一方的财产”不因夫妻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8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三、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
  
  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表现为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因为女方在实际生活中收入较低,就少分或者不分其共同财产。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份额的平均。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2、保护子女、女方权益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将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保障子女离婚后的生活与健康成长的物质需求。在离婚时,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分割共同财产时需照顾子女利益,照顾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或者将共同财产分给子女一部分。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于判决离婚,实行破裂原则离婚立法,只要夫妻感情确以破裂,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均可以获准离婚。即使是因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亦可获准离婚。但是,如离婚是一方有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如通奸、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也包括其他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精神的伤害,也严重破坏夫妻感情。所以无论无过错方是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动承受离婚的后果,都应该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以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与痛苦,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4、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原则。
  
  夫妻之间除非对婚前财产的问题有其他的约定,不然的话,双方在离婚的时候能够分割的部分仅限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况且,在已经把婚前财产赠送给父母的情况下,父母的财产跟子女的财产权,两者之间是相互不瓜葛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如果当事人因为某些原因想要单方面的申请离婚
      如果当事人因为某些原因想要单方面的申请离婚,需要起诉离婚并提交起诉状。法院接受当事人的诉讼状并且在七天之内会下达通知当事人是否成功立案。如果......


·刑事申诉案件的主体有哪些
      刑事申诉主体有哪些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3条的规定,对刑事申诉权人做了限制,除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外,其他人员没有申诉权......


·还款期未到债权人能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
      还款期未到债权人能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一、还款期未到债权人能否要求解除借款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


·上诉流程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上诉流程时间是怎样规定的(一)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


·房子过户后发现有产权纠纷怎么办处理?
      房子过户后发现有产权纠纷怎么办处理?房子过户后发现有产权纠纷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可以提交有关房产交易的证据,由法院判决。房产过户是......


·质押权的设立条件是什么
      质押权的设立条件是什么质押权的法律问题,是我们在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组织等进行借贷的过程中常见的。当我们设立质押权的时候,我们需要的设立条件......


·上诉的条件有哪些,上诉要满足什么条件
      刑事案件中,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可能被告人会表示不服,那么此时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那么我国规定的上诉的条件都有哪......


·税收行政复议决定有几种方式?
      受行政复议有很多种决定的方式,但是有很多人都不知道,税收行政复议决定有几种。税务复议机关需要对税务案件进行审理。然后依照相关的法律,对当事人......


·被判拘役还能缓期执行吗?
      被判拘役还能缓期执行吗?被判拘役,显然是可以缓刑执行的。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


·犯罪未遂中止既遂哪个重一些?
      犯罪未遂中止既遂哪个重一些?一、犯罪未遂中止既遂哪个重一些?犯罪未遂、中止还有既遂这三种中既遂是属于最重的;犯罪的既遂是行为人所实施的......


·签了无限期合同被辞退有赔偿金吗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动合同辞退有补偿吗?用人单位在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不管是所走的程序是否违法,都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赔偿。因为用人单位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