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2023年前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怎么偿还

前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怎么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指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5、因赡养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是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除非人能够证明该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5、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比如一方的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一方因个人从事赌博、吸毒等活动欠下的债务等。三、夫妻共同债务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一直以来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问题都应该是两个人共同承担的,共同债务的承担跟共同财产的分割的道理是一样的,既然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分割的权利,那确定了是共同债务以后就不应该由其中一个人偿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重庆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重庆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2)辅助器具配置费;(3)一次性伤残补......


·民事诉讼活动中举证后多长时间开庭
      民事诉讼活动中举证后多长时间开庭?开庭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开庭时间与举证期没有必然的关系。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


·什么样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买卖活动中可能
      什么样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买卖活动中可能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在我国关于醉驾罚款不交会怎么样
      在我国关于醉驾罚款不交会怎么样处罚金不交要交滞纳金,到一定时间法院会强制执行的,赖也没用,他们可以冻结你的财产,而且貌似滞纳金是算日息的,不......


·轻伤二级刑事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轻伤二级刑事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减少的收人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


·借款诈骗罪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我国法院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对待任何人都是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来进行的。即使是案件当中的被告人,法院也赋予了被告人辩护的权利。通常案件在进入庭审......


·行政诉讼的证据及种类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的证据及种类是怎样的行政诉讼的证据及种类都有什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以下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材料;(四)证......


·《刑法》246条侮辱罪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246条侮辱罪的规定是什么?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死刑立即执行改为终身监禁的条件有哪些?
      在我国,死刑立即执行与终身监禁虽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却是同样严厉的刑法。那么,什么是死刑立即执行?什么是终身监禁?死刑立即执行改为终身监禁的条......


·房屋建设土地使用证到期了会怎么处理?
      房屋建设土地使用证到期了会怎么处理?一、房屋建设土地使用证到期了会怎么处理?房屋建设土地使用证到期了会自动续期,《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


·离婚之后怎么申请变更抚养权
      即使在离婚的时候确定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但在之后的日子里面另一方也是可以随时申请变更的,只不过申请对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否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