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
一、离婚时少分或不分财产的情形是什么?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财产分割注意什么?
1、确定分割的原则和标准;
2、婚姻存续期间,承担义务较多的,可以要求补偿,多分些财产;
3、对方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4、离婚后一方生活有困难,可以从帮助的角度多分些财产;
5、跟子女的一方、妇女一方,在分房、财产可适当照顾;
6、财产分割最好找一个双方都信得过的人或律师做中证人,主持分割。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除了转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其他的条款当中没有少分或不分财产的规定了,如果没有证据表明对方有这样的行为,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也没有任何过错行为的,那共同财产被均等分割的可能性就很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股权转让债权债务的注意事项是什么一、股权转让后债权债务如何处理第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
·遗赠扶养协议是打印的有效吗?
遗赠扶养协议是打印的有效吗?只要意思真实,合法,并且打印的协议并当事人签字,就是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
·工伤鉴定没有级别是不是不赔钱?
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人身伤害。遭受工伤的员工要求赔偿的话,需要经过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赔偿三个阶段。一般来说,......
·在我国关于夫妻打架怎么处理?
在我国关于夫妻打架怎么处理?夫妻打架,丈夫对妻子实施家庭暴力,造成了妻子轻微伤,妻子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求助,要求对丈夫进......
·哪些情况下夫妻离婚小孩归男方抚养
哪些情况下夫妻离婚小孩归男方抚养婚姻家庭生活中,男人总体是以强者的身份出现,因此,在孩子抚养权归属上,相对而言,男方处于相对被动的一面。在同......
·知识产权单位犯罪标准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单位犯罪标准是怎样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20万元以上,数额巨大的标准为:个人20万元以下,单位100万元以下或者非法经营数额为个人100万元以下......
·劳动法规定每月工作时间是多少
劳动法规定每月工作时间是多少对于上班族来说,最怕听见的词就是加班。生活中很多人都有过加班的经验,但对于劳动法中对于每月规定的工作时间却不太......
·官方文件是否享有著作权
官方文件是否享有著作权一、时事新闻是否享有著作权对客观事实的忠实报道而产生的新闻不拥有著作权,传播人应注明出处。但如果创作者在对新闻进行报......
·画手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可能您对于一些人将自己的照片放在网络上而没有经过自己同意这种行为是非常反感的。实际上除了,可能别人进行的绘画图片也有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这......
·用人单位辞退的原因都有哪些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这属于单位在行使法律赋予的辞退权,但要想行使也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操作。按照《劳动合同法》里面的规定,单位辞退员工需要由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