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劳务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

劳务合同纠纷由哪个法院管辖?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劳务合同具有的特征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地位平等。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公平原则进行。2、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活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只不过每一具体的劳务合同的标的对劳务行为的侧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侧重于劳务行为本身即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或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即提供劳务所完成的劳动成果,如承揽合同。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自愿原则进行。4、合同是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在劳务合同中,一方必须为另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则必须为提供劳务的当事人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故为劳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大部分劳务合同为非要式合同,除法律有做特别规定者外。发生劳务合同纠纷时,想要通过诉讼来解决争议的话,首先要明确管辖法院,确定好管辖法院才能够顺利的提起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关于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包括哪些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


·存单质押怎么办理?存单质押的方式有哪几种?
      存单质押怎么办理?存单质押的方式有哪几种?很多人家会将自己的一些银行存款或是本币或是外币的一些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这时候是因为缺乏资金,所以......


·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如何判断?
      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如何判断?1、以单位的业务范围来划分。即凡是属于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有关发明创造,均认为是职务发明。从单位的角度看,单位雇佣职工的......


·还钱后借条不要回会怎样 一、还钱后借条不要回会怎样?
      还钱后借条不要回会怎样一、还钱后借条不要回会怎样?借条不要回的可以引起不必要的债务纠纷,还钱后应该和债权人要回借条。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中的......


·注册资本抽资责任是什么?
      注册资本抽资责任是什么?注册资本抽资责任一般都是民事赔偿的责任,我国《公司法》第201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


·产品购销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怎么写
      产品购销合同补充协议范本怎么写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能会增加产品购买的数量,或者对原《产品购销合同》的某一项进行修改,此时就需要签订......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


·一、离婚后获得稿费属于共同财产么?
      一、离婚后获得稿费属于共同财产么?婚后创作的作品,在离婚后才发表的,所得稿费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知识产权收益,必须是婚后实......


·民间网贷利息超过多少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网贷利息超过多少不受法律保护?按照法律规定,借款利率由当事人约定,具体约定利息不可超过借款合同关系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具体......


·仅凭一张借条能胜诉吗
      不一定,仅凭收条而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很难认定双方之间有民间借贷关系;双方之间没有真实的借贷或债权债务关系的,没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


·刑法中绝对亲告罪什么意思
      刑法中绝对亲告罪什么意思一、刑法中绝对亲告罪什么意思?1、亲告罪是指受害人告诉(控告与上诉的简称)的才构成犯罪,受害人不告诉的情况下即使司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