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什么样的情况算侵犯肖像权?

什么样的情况算侵犯肖像权?1、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的首要条件,是肖像使用。从严格的意义上讲,肖像为肖像权人所专有,他人不得私自制作其肖像。但是,在各国立法及实务上,只是制作肖像而不予以使用,一般尚不足以构成侵害肖像权责任。2、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肖像权是公民的专有权,他人对肖像的使用应遵循与肖像权人的约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破坏了肖像权的专有性,具有违法性。同时,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主观上具有过错。3、无阻却违法事由而使用。虽然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但如果有阻却违法事由,则该使用行为为合法。所谓阻却违法事由,即为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或为了公民自身的利益而必须制作或使用公民肖像的合理使用肖像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以具备以上三个要件为已足,不得主张营利目的为侵害肖像责任构成的必备要件。二、肖像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关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综合上面所说的,肖像权是属于自己个人所拥有的,对于此权利必须要慎得个人的同意才可以授权他人进行使用,如果未经本人的同意而用作不合法的目的,那么对于违法的一方必定要承担所有的法律后果,所以,案件的处理就会结合不同的情况来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合同违约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但如果合同一方没有履行合同职责......


·批捕后补侦的期限是多久?
      一、批捕后补侦的期限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


·虚假诉讼罪立案管辖是怎样的?
      ?我们发现,对于刑事案件有些时候是由公安机关来立案侦查,但有些情况下却是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来侦查,当然甚至会出现军队当中侦查部门处理......


·望坛棚改安置房具体在哪里?
      望坛棚改安置房具体在哪里?望坛棚户区的安置房一共有两处外迁安置房源;①距离望坛13公里的大兴瀛海可以提供1260套房源,均为两限房,购房人按......


·侦查终结的条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29条的规定,无论是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案件还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侦查终结都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1.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转让子公司股权交税吗?
      转让子公司股权交税吗?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


·泄露工资能开除员工吗?
      泄露工资能开除员工吗?一、泄露工资能开除员工吗?泄露工资一般是不能开除员工的,但是如果给单位造成严重后果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与单位......


·构成窃取商业秘密罪标准
      对于一项发明创造,可以去申请专利进行保护,但是也有一些人不愿意申请专利保护,因为申请专利保护,期间会涉及到该项发明创造的公开,这对于申请专利......


·安监局的责任认定书有什么用?
      安监局的责任认定书有什么用?安监局的责任认定书可以凭借着责任认定书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如果对方不赔偿的话,那么可以进行法院诉讼。这实际上就是专业......


·私家车超载扣几分,怎么处罚私家车超载
      私家车超载扣几分,怎么处罚私家车超载私家车的超载行为,其实也就是没有按照核准的人数进行装载,这样的行为在我国是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中的一种的。一旦......


·劳动经济补偿金算个税吗?
      劳动经济补偿金算个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