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合同变更实质上就是什么?

合同变更实质上就是什么?
  
  一.合同变更的实质
  
  1. 合同变更的定义
  
  合同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内容与主体发生变化。狭义的合同变更,是指主体不变,内容变化。
  
  2. 根据我国民法典,将合同主体的变更称为合同的转让;将合同内容的变更称为合同变更。
  
  3. 所谓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以前,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修改或补充的协议。
  
  二.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
  
  (1)合同标的的变更。
  
  包括标的物种类的更换、数量增减、品质的改变、规格的更换等。
  
  (2)合同履行条件的变更。
  
  包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以及结算方式的改变等。
  
  (3)合同价金的变更。
  
  包括合同价款或者酬金的增减,以及利息的变化等。
  
  (4)合同性质的变更。
  
  例如:租赁合同变更为买卖合同,原合同债务转变为损害赔偿债务等。
  
  (5)合同所附条件或期限的变更。
  
  例如:合同所附条件的去除或增加,所附期限的延长或提前等。
  
  (6)合同担保的变更。
  
  例如:基于当事人意思表示或者法律的规定,使合同担保消灭或新设等。
  
  (7)其他内容的变更。
  
  例如:违约金的变更,选择裁判机构(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协议的变更等。
  
  三.合同变更的条件
  
  1. 原已存在合同关系。
  
  2. 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3. 须依当事人协商一致;或依法律直接规定;或依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判。
  
  比如: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情况,无论是解除合同,还是变更合同,均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判决或裁决。
  
  4. 须遵守法定的程序和方式。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第2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四.合同变更的法律后果
  
  1.合同变更的实质是:以变更后的合同代替了原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对变更后的合同内容的违反构成违约行为,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合同变更,对已经按照原合同所作的履行没有溯及力,同时,合同变更也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虽然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已经对合同的内容和主体等各方面做出了约定,但随着时间的发展,合同当初签订所依据的客观条件已经发生了改变,此时原有的合同已经不适应客观事实的发展了,所以必须要对其进行变更,这也是完全合理合法的,《民法典》中对其也有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恶意取得专利权怎么办?
      1、专利权属证据。证明原告享有专利权或者专利许可使用权。?2、侵权存在证据。证明被告已经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原告应当提交被控侵权产......


·现在新婚姻法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现在新婚姻法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


·什么叫劳动关系存续期?
      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定了实际的劳动关系后,才能保障职工相应的劳动权利,只有正式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而有一种......


·如何评估交通事故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受伤是一方面,更多的时候是会导致财产的损失。而此时不管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要是向肇事一方索赔。首先都是要对交通事故财产损......


·成为劳动争议仲裁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成为劳动争议仲裁员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在我国,劳动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主要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的劳动纠纷案件进行仲裁。目前各个省市都有相......


·离婚小孩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双方如果决定离婚,可以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进行离婚。协议离婚的双方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其中对夫妻离婚后的一些事项进行约定,如财产怎么分配,孩......


·机动车牌照掉色不清晰罚多少
      机动车牌照掉色不清晰罚多少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很多家庭购买了私家车。但是很多人都对交通规则以及惩罚制度不太了解,交通法规定机动车牌照不清晰......


·法律规定的辩护权有哪些
      辩护权是作为被告拥有的基本权利,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告人都拥有辩护权,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来说,能够把握好自己的辩护权是还自己清白或者为......


·车祸误工费是保险公司赔偿吗?
      车祸误工费是保险公司赔偿吗?一、车祸误工费是保险公司赔偿吗?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


·甘肃省甘南州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征收单位,必须按照既定的规定,支付补偿金,补偿金具体需要支付多少,需要根据在在征地工作落实之前,制定的补偿方案来加以确定,而该方案是根据......


·需要看事故是否结案来进行判定:其
      需要看事故是否结案来进行判定:其一、如果交通事故未结案,依法不予通过审验,也就不能换证。其二、如果交通事故结案,依法通过审验,当事人就可以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