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作品的发表权能不能继承

作品的发表权能不能继承?不可以,著作权中的发表权是属于被继承人人身权利之一,著作权中发表权不可以被继承的。可以被继承的遗产是:(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二、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著作权由人身权和财产权两种权利构成,发表权就属于人身权,在继承遗产的时候,如果被继承人遗嘱中的遗产分配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遗嘱也是无效的,或者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的,那也得先确认清楚了哪些可以被继承,哪些不能被继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刑事案件法定减轻处罚情节有哪些?
      我们发现对于刑事案件当中的犯罪分子,量刑处罚的时候有些情况下是从轻处罚,而有些情况下则是减轻处罚。那究竟什么是减轻处罚呢?而法律中规定可以对罪......


·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有效吗?
      夫妻之间打的欠条有效吗?一、夫妻间借款有两种情况:第一、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婚后双方共同生活多年,离婚时出借方要求另......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所指的票据包括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所指的票据包括什么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所指的票据包括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所指的票据包括:1、汇票......


·侵占遗忘物公安机关立案吗
      侵占遗忘物公安机关立案吗?遗忘物是指他人遗留在某个地方忘记带走的物品。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捡到他人的物品首先要做的就是寻找失主并归还给失主,......


·房屋出租合同已签钱已付租客毁约怎么办
      房屋出租合同已签钱已付租客毁约怎么办?房屋出租合同已签钱已付租客毁约的让租客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即可。《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


·被判缓刑缓刑期能出国吗
      一、被判缓刑缓刑期能出国吗判缓刑的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出国出境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批准。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


·房屋征收和土地使用权的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民事主体在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房屋或者是土地的使用权之后,就可以按照既定的规定,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根据社会实际,不乏国家机......


·一、没有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随时辞职?
      一、没有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随时辞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随时辞职都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


·一、签订了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反悔吗?
      一、签订了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反悔吗?签订了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反悔的。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效力对男女双方具有约束力,在民政部......


·故意重伤害量刑最新标准
      故意重伤害量刑最新标准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


·第一继承人的配比是怎样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法定继承人是有一定顺序的,在第一继承人中对遗产的继承是有法律规定的。那么,在法律规定中,第一继承人的配比是怎样的呢?下面,的我们就为您解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