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财产清查按清查范围可分为哪几类?

财产清查按清查范围可分为哪几类?一、财产清查按清查范围可分为哪几类
  财产清查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根据被清查的范围,可以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二、全面清查
  全面清查是对属于本单位或存放在本单位的全部财产物资进行的清查。需要进行全面清查的情况通常主要有:年终决算之前;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合资前;企业股份制改制前;开展全面的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前;单位主要领导调离工作前等。
  全面清查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各项:
  (1)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和银行借款。
  (2)各种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
  (3)各种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等流动资产。
  (4)各项在途材料、在途商品及在途物资。
  (5)各种应收、应付、预收、预付款等往来款项。
  (6)接受或委托其他单位加工保管的材料和物资。
  (7)各种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有关所有者权益项目。
  全面清查的内容多、范围广、投入的人力多,不可能经常进行,一般只用于年终结算前的清查。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企业破产、合并、改变隶属关系、清产核资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岗位等,为了明确经济责任或核定资金,也要进行全面清查
  三、局部清查
  局部清查是根据需要对部分财产物资进行盘点与核对。局部清查一般包括下列清查内容(流动性较强的资产):现金应每日清点一次,银行存款每月至少同银行核对一次,债权债务每年至少核对一至两次,各项存货应有计划、有重点地抽查,贵重物品每月清查一次等。
  局部清查范围小,内容少,涉及的人员较少,但专业性较强。主要包括以下各项:
  (1)对于现金,应由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时清点,做到日清月结。
  (2)对于银行存款和银行借款,应由出纳员每月同银行核对一次。
  (3)对于原材料、在产品和库存商品除年度清查外,每月应有计划地重点抽查,对于贵重的财产物资,应每月清查盘点一次。
  (4)对于债权、债务,应在年度内至少核对一至两次,如有问题应及时核对,及时解决。
  我们在上文为您详细的解答了有关财产清查按清查范围可以分为哪些的知识,综上可知,财产清查按清查范围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两者存在不同的适用情形和不完全相同的内容,财产清查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一种重要的活动,我们建议您在这方面有疑问最好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遗产法定继承人不肯签名怎么办
      遗产法定继承人不肯签名怎么办?遗产继承不需要法定继承人签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


·浙江省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浙江省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浙江省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诈骗行为招摇撞骗行为的认定和区分是什么
      诈骗行为招摇撞骗行为的认定和区分是什么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


·室外弱电工程承包合同具体该怎么写?
      室外弱电工程承包合同具体该怎么写?您都知道,室外弱电工程是一块挣钱的大蛋糕,不少人选择自己承包一个工程,在这个过程中,至关重要的就是承包双......


·为什么公司法人可以兼监事吗
      为什么公司法人可以兼监事吗随着社会经济改革的深入,国家政府积极鼓励万众创业,由此鼓励了许多人成立公司企业,创业创新。但是要想成立和经营一个......


·知识产权贯标流程在我国是怎样的?
      这是在我国作为一种无形的财产,也是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是产权贯标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做法。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之产权贯标,......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一、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法律后果?一是强制继续履行继续履行合同是指违反合同的用人单位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金或违......


·不属于遗产范围有哪些?
      不属于遗产范围有哪些?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下列财产不能纳入遗产范围,不属于遗产范围:1、国家或集体职工因公死亡,军人牺牲或病故、公民因交......


·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的特征有哪些?
      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的特征有哪些?一、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的特征有哪些?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的特征如下,(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


·离婚后还能重新分割财产吗?
      离婚后还能重新分割财产吗?很多人对此都会有疑问,在我国离婚分为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不管是选择哪种方式离婚,如果离婚后对财产分割反悔当......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商家为了促销,都会打出支持无理由退换货的招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商家为了促销,都会打出支持无理由退换货的招牌,来吸引顾客。但是在房屋买卖中,由于房屋本身的特殊性,买房人在购买房屋后,买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