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被继承者需要代写遗嘱找谁代写?

被继承者需要代写遗嘱找谁代写?只要不是与继承者有关系的人都是可以代写的;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二、代书遗嘱的条件有哪些?第一,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由见证人代替遗嘱人书写遗嘱。代书遗嘱不是代书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遗嘱,而是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如实地记载遗嘱人口述的遗嘱内容,而不可对遗嘱内容作出任何更改或修正。第二,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可为代书人。见证人一般是遗嘱人指定的,并经本人同意的公民,不能以组织的名义为遗嘱见证人。民法典对见证人数量上的要求,主要是为了保障代书遗嘱确实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表露,也为了防止日后就遗嘱的效力发生纠纷。第三,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将书写完毕的遗嘱,应交由其他见证人核实,并向遗嘱人当场宣读,经遗嘱人认定无误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在场见证的人为3人或更多的,都在遗嘱上签名更好,少则也得保证两人签名。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第四,遗嘱代书人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未成年人或者精神上、智力不健全的人。遗嘱代书人必须不是继承人、受遗赠人,也不是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因其直接参加继承,同继承存在着直接而重大的利害关系,如果让他们担任遗嘱代书人,难免会弄虚作假,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甚至出现篡改遗嘱、歪曲遗嘱本意、增加或减少遗嘱内容等行为,给其他继承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即使作为遗嘱代书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本人没有恶意,也没有弄虚作假从中渔利,但因为其特殊的身份,必然引起其他人的猜疑,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因此,继承人、受遗赠人及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遗嘱代书人。综合上面所产的,代写遗嘱就是属于被继承者在不识写或者是不能写字的情况之下而由他人进行代写,但对于代写的人也是有限制性的,一定要与继承者不认识的人或者是没有关系的人才可以作见证人,而且见证人要在二人到二人以上这样才能算是合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什么是危害行为?
      危害行为   1、危害行为的概念   危害行为,是由行为人的意识、意志支配的违反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客......


·在夏季高温情况下
      在夏季高温情况下,一些必须在室外工作以及在室内工作温度不能降低至33度以下的劳动者,很容易发生中暑的问题,不仅影响工作进展,还严重危害劳动人员......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最新版内容有哪些?
      我国传统上农历也有一些重大节日需要庆祝,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在具体生活中我们的放假安排是怎么样的呢?新中国成立后发布了全国年节及纪念......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用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医疗费用赔偿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


·专利权在什么情况下会被终止
      专利权在什么情况下会被终止一、专利权在什么情况下会被终止1、专利权期满终止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


·意定监护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意定监护制度的内容有哪些?一、意定监护制度的内容有哪些?意定监护监督人,是由法院选任、就监护人对监护事务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法院报告之人。......


·辞职后上学五险一金怎么处理
      一、辞职后上学五险一金怎么处理离职后,要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然后,到社保局办理转接社保,自己缴纳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公积金,可以带上离职证明......


·一、是否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包含了加班费?
      一、是否代通知金的工资标准包含了加班费?代通知金,应以劳动者上月正常出勤的应发工资为准,即包括加班费之外的其它应发工资。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


·个人通过通过中介行贿违法吗
      一、个人通过通过中介行贿违法吗违法,按行贿罪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原告承认出轨起诉离婚应该如何进行?
      现代社会,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是越来越多,离婚的时候需要注意的事情有很多,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并不清楚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也不知道需要注意什......


·侵犯著作权罪数额标准多少为较大?
      侵犯著作权罪数额标准多少为较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五条:“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