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公安机关立案条件有哪些

公安机关立案条件有哪些根据相关法律,相关部门对于报案、起诉、举报和自首的文件,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执行,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相关部门不予立案。那么公安机关立案条件有哪些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公安机关立案条件有哪些
  立案的条件是指决定立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决定是否正确的依据。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二、公安局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的立为刑事案件:
  (1)杀人案。故意杀人的:“打砸抢”致人死亡的。
  (2)伤害案。流氓伤害他人的;行凶报复致人重伤的:“打砸抢”致人伤残的。
  (3)抢劫案。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因“打砸抢”毁坏财物的。
  (4)投毒案。投放毒物致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5)放火案。放火烧毁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
  (6)爆炸案。使用爆炸方法进行破坏,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死亡的。
  (7)决水案。故意决开水库、河流等堤坝,毁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致人伤亡的。
  (8)强奸案。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轮奸妇女的、奸淫不满十四岁幼女的。
  (9)盗窃案。盗窃枪支弹药(含小口径步枪)、爆炸物品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在600元以上的。盗窃财物虽不足上述条款所列数额,但造成造成严重后果、撬盗保险柜、连续撬门破锁多户,或者其他作案手段恶劣的。
  (10)骗案。使用各种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参照盗窃案标准执行);冒充国家工作人员招摇撞骗,造成一定后果的。
  (11)抢夺案。抢夺公私财物的(参照盗窃案立案标准执行);抢夺枪支、弹药的。
  (12)敲诈勒索案。以恐吓、威胁的方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等等。
  看了上面关于公安机关立案条件你对此有所了解了吗?事实上,如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决定不立案时,会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的。如果控告人不服,就可以申请复议。如果您不知道怎么申请复议,或者您还想知道有关这方面的其它法律知识,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偷税漏税的证据有哪些?
      偷税漏税的证据有哪些?一、偷税漏税的证据有哪些?1、伪造、变造账簿、记账凭证,这是最常见的一种偷税方式。这种方式多为个体经营者所采用,一般......


·对于股权转让大股东不同意如何办理
      对于股权转让大股东不同意如何办理一、对于股权转让大股东不同意如何办理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约定,大股东不同意小股东转让股权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


·哪些犯罪未成年人需要负刑事责任
      哪些犯罪未成年人需要负刑事责任1.根据《刑法》第17条第1款,已满16周岁的人,应对任何犯罪负刑事责任;2.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


·国家赔偿法中的原则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指国家支付赔偿金赔偿受害人损失时适用的标准。由于国家侵权损害的类型多种多样,损害造成的......


·民法总则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怎么承担
      个体工商户在市场经济中有着一定的地位,那么,民法总则个体工商户的债务怎么承担,对于这类问题,国家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肯定会对个体工商......


·关于行政拘留如何保释?
      社会上总是会有一些您斗殴的事件发生,严重的违反了社会的公共安全建设,所以对于这样的现象,一般都会对这些不法分子给予一定的惩罚,那么这样的性质......


·公司法人变更代办上海的流程是什么?
      上海作为中国贸易非常发达的城市孕育着不同规模的公司,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处于某种营利方面的需要出现法人变更的情况也是非常多见的,但是要进行法人变......


·苏州工业厂房征收价格标准是什么?
      苏州工业厂房征收价格标准是什么?厂房这种建筑物,在一般的情况下您都是知道占地面积非常的大的,而且一般都是在城市周边人烟稀少的地方的,但是现......


·处理未成年犯罪原则有哪些规定
      一、从宽处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


·取保候审时间算缓刑时间吗
      取保候审时间算缓刑时间吗近年来,虽然普法工作在持续进行,但还有很多人不了解取保候审和缓刑的区别,也有很多人问取保候审时间算缓刑时间吗?接下来,......


·植皮与不植皮工伤鉴定方面有区别吗?
      植皮与不植皮工伤鉴定方面有区别吗?这是要结合具体情况认定的,一般情况要依据伤的轻重来认定处理的,所以说鉴定的结果也一定是不同的,鉴定时要向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