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丧葬费不属于遗产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丧葬费不属于遗产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丧葬费不属于我国《继承法》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是公民在死亡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在死亡时所遗留的,因此不是遗产。同时,公民只有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前提下才能通过行使一定的民事行为,取得财产所有权或其他合法债权,而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时才给付的,不是基于公民死亡前的民事行为而取得的。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在死者去世后,单位依据国家标准给付死者家属的生活补助,具有一定的精神抚慰的性质。丧葬费是在死者所在单位在死者去世后单位给付的死者家属处理丧葬事务的一种经济帮助。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都是死者去世后单位给付的,并且都是给付死者家属的,不是死者生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丧葬费用是对这类死者的后事料理的相应费用,确保这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继承者之间应积极的安排这类事宜,继承财产时,应积极的协商这类遗产的分配问题。协商不成的应诉讼至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办理,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这类案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同居时的财产怎么进行认定
      男女之间同居,双方的财产很可能相互交融,很难分清是谁的,但也有双方泾渭分明的,那同居时的财产怎么进行认定呢?同居关系打破时,交融在一起的财......


·债务人欠债不还了要怎么办
      俗语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在现实生活中,似乎有一种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天经地义,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债务人理直气壮的借钱不还的现象太多。而对于债......


·法人股权转让协议印花税征收标准
      法人股权转让协议印花税征收标准一、目前,法人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主要分两种情况1、根据财税[2005]11号文件规定,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


·招标投标合同签约流程是怎样的
      招标投标合同签约流程是怎样的?在公司交易活动中,公司往往会选择招投标的形式,选择出最合适的交易方,完成一份完整的招投标活动;而且有一些项目......


·南通劳动合同范本是如何规定的
      相信进入职场的小伙伴都了解这个劳动合同,在正式入职前需要签订一个劳动合同书,这也是法律规定所必须的,每家企业对这个劳动合同书的规定都不一样,......


·试用期辞职工资规定:
      试用期辞职工资规定: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


·什么属于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
      什么属于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了正当防卫的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


·应当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包括哪些
      应当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包括哪些在劳动者加班的情况下,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向单位主张加班工资的,毕竟有的时候不符合法律中的规定,即使向单位索要加......


·美国专利有什么用,都有哪些好处
      一、美国专利有什么用,都有哪些好处1、只需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就可以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2、外国提出普通专利申请时,专利申请人必须在首......


·婚后另一半查出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可以。对于因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而起诉离婚的,如果确实属于久治不愈,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


·乱停车怎么处罚?
      乱停车怎么处罚?分几种情形?违法停车不仅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也妨碍了他人的交通通行,更会给自己造成不便。每个人都要提高个人的素质,在不违法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