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生前夫妻一方可以立遗嘱吗

夫妻一方可以立遗嘱吗夫妻一方只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精神正常就可以立遗嘱。但需要注意的是其所立遗嘱在形式上要符合民法典的严格要求,在内容上,遗嘱所处分的也应该是其立遗嘱人的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其自己份额的那部分财产。从形式上看,民法典规定了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五种形式的遗嘱,夫妻一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用哪一种遗嘱。但无论选择立什么形式的遗嘱,都必须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比如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本人亲笔书写、签名和注明日期;录音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五种遗嘱中,公证遗嘱效力最强,可以优先考虑。从内容上看,夫妻一方立遗嘱只能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对超出这个范围的部分进行处分是无效的。比如,针对夫妻共有的房产,夫妻一方在单独立遗嘱时不能直接将整套房产安排由某人继承,只能安排将房产中属于自己份额的那部分由某人继承。因为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房产中还有配偶的份额。如果处分了配偶的财产侵犯了配偶的财产权益和自由意志,是法律不允许的。二、夫妻间如何互相继承遗产1、夫妻间继承遗产,要等一方去世后,另一方才可以继承。2、一方去世后,如果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遗产就按遗嘱或遗赠协议执行,另一方如果不是遗嘱或遗赠协议中指定的继承人,就不能再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按法定继承时,夫妻中后去世的一方有对死者的遗产继承权。3、夫妻可以共同订立一份遗嘱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将来如果哪一方去世,夫妻共同财产按遗嘱执行。不管是夫妻一方还是双方共同订立遗嘱,只要符合《民法典》中的条件,那么就均是允许的。至于订立出来的遗嘱是否有效,则还要看是否符合生效要件。而对于夫妻一方订立的遗嘱,在这一方去世之后,若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需要先分一般给其合法配偶,之后再按照遗嘱内容来继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安违法办案处分依据有哪些
      公安违法办案处分依据有哪些?一、公安违法办案的行为有哪些?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司法办案活动,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及时纠正办案中发生的违法行使职......


·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有吗?
      一、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有吗?有诉讼时效的。现在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性质是分歧的,有的认为是民事合同,有的认为是行政合同。个人认为,......


·双方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有效力吗
      有的,由于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对合同的对方的误解、对标的的物的性质、品种、质量方面的误解或对标的物的价格方面、数量方面、包装方面、规格方面、履......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能签合同吗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能签合同吗?可以,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


·交通事故与工伤能够同时获得赔偿吗?
      交通事故造成工伤,首先由事故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工伤保险赔偿义务人补足。相关咨询问题解答:  1.上下班途......


·个人销售假药多少可入刑?
      个人销售假药多少可入刑?一、个人销售假药多少可入刑?个人销售假药获得超过五千元的收入就可入刑,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


·民事法院审理电器产品质量问题纠纷一般是多久
      民事法院审理电器产品质量问题纠纷一般是多久?民事法院审理电器产品质量问题纠纷一般是六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


·离婚财产分割抗诉书申请范文由什么部门出具离婚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抗诉书申请范文由什么部门出具离婚财产分割抗诉书申请范文由检察院出具。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以下简称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管理规定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企业管理规定人防工程防护设备是人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门,起到防护武器破坏的作用。我国目前是从定点企业采购防护设备,所以对......


·谁来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
      谁来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一、医疗损害由谁承担赔偿责任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


·企业应该怎么申请产品专利
      企业应该怎么申请产品专利一、企业应该怎么申请产品专利(一)专利申请的时间由于专利具有“先申请先得”的原则,一般来讲,专利申请时间宜早不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