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公司注册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注册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实践中,申请注册不一样类型的公司,法律要求的条件也不一样。而当事人要想顺利的完成公司注册,那么就需要事项了解清楚公司注册需要的条件有哪些,先审查一下自己是否满足。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有限责任公司
  1、最低注册资本3万;
  2、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3、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4、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1、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
  2、股东为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
  3、一个自然人只能注册一个一人有限公司;
  4、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金须一次缴足。
   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1、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
  2、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3、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4、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5、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并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6、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7、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8、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四、个体工商户
  1、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2、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3、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五、个人独资企业
  1、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2、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3、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4、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六、私营合伙企业
  1、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2、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3、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七、普通合伙企业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6、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7、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需要注意的是,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它财产权利出资;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财产及财产权利。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九、有限合伙企业
  1、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上文中详细为您介绍了公司注册需要的条件,相信您此时也看到了,针对不同的公司、企业,法律规定的需要满足的条件是不同的。在申请注册公司之前,需要先了解一下法律规定满足的条件,这样才能较为顺利的完成公司注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网络转载版权保护有关事项
      网络转载版权保护有关事项版权保护在我们国家还是比较的弱势的,很多人对于版权并没有比较清晰的认知,更何况网络转载版权了,为了规范网络的相关秩序......


·如何对肇事逃逸处罚?
      如何对肇事逃逸处罚?交通肇事逃逸是一种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此时肇事者往往是不想被法律追究,因而在事故发生后才会有逃逸的行为。那么此时该如何对......


·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以后交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
      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以后交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因为实际上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债权人也发生了变更。《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


·一、农村老人立遗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生效?
      一、农村老人立遗嘱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生效?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


·大田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大田县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大田县位于福建省三明市,现在为了响应国家的号召,提高土地利用率,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提出对大田县征地补偿标准。下面由......


·一、行政复议醉驾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一、行政复议醉驾申请的流程是什么?(一)复议申请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二)复议受理1、复议机关......


·借条不写用途有法律的效力吗?
      借条不写用途有法律的效力吗?一、借条不写用途有法律的效力吗?借条没写借款用途一样有法律效力。借条的格式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借条需要具......


·父母财产分割协议书格式需要注意什么父母财产分割协
      父母财产分割协议书格式需要注意什么父母财产分割协议书格式需要注意以下内容: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


·水路运输合同范本怎么写?
      水路运输合同范本怎么写?交通的运输有汽运、航运、水运等众多方式。其中,水路运输自古以来就是我国主要的交通运输方式之一,为了保障货物的基本质......


·一、自书遗嘱生效条件都?
      一、自书遗嘱生效条件都有哪些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


·未成年人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可以吗
      未成年人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可以吗一、未成年人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可以吗?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买房签合同,可能会面临合同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