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什么情况下可对员工进行降职降薪

?一、什么情况下可对员工进行降职降薪(一)经双方协商可以降薪《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因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予以变更,变更后的内容需要通过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可以约定就薪酬待遇变更事宜进行约定。(二)特定情形企业单方降薪除了双方协商变更之外,法律赋予了企业单方变更工资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方变更主要通过以下途径来实现:1、劳动者由于不能胜任工作而被企业单方调整工作岗位的,企业可降薪。《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也就是说,企业在上述条件下可以单方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当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其它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单位可以调整其工作岗位,因上述原因导致的调岗,调整工作岗位后工资也可相应调整。2、员工由于违反企业规章制定,企业可依据规章制度给予降职降薪处罚。符合该条件的降薪,首先要求企业必须存在规章制度,并明确列举按照降职降薪处理的具体情形。规章制度的制定要符合法定程序,还应对员工进行解释说明和公示。企业在掌握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员工存在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后,可以依据规章制度处罚员工,进行降职降薪。3、采取结构性浮动工资,在约定范围内可以降薪。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构成由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组成。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位工资、技能工资等;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奖金、提成等。如果约定了浮动工资,那么企业在劳动合同约定范围内可以对薪资待遇进行相应调整。最后提醒企业注意以下事项:一是要注意保留相应的证据。当员工出现可以单方变更工资的情形时,公司需要及时保存相应的证据,以证实降薪的合法性。二是要及时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在需要给员工降薪时,咨询专业人士确定司法实践和判例该降薪行为是否支持。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并没有关于降职降薪的相关规定,因为其立法本意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偏向于保护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制式和工资水平。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信用卡诈骗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现在各大银行普遍推出了信用卡业务,而信用卡在公民之间也非常普及,很多人购买商品都是通过刷信用卡来支付的。不过,如果公民恶意透支信用卡则可能会......


·哪些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哪些人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所谓管辖权异议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事诉讼法第127条对管辖权异议主体的表述为“当事人”,在......


·故意杀人主谋什么判
      主谋是属于主犯,要承担全部的罪行,一般是判处死刑。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


·民事诉讼授权追认可以吗?追认的成立要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授权追认可以吗?追认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一、追认权追认是追认权人实施的使他人效力未定行为发生效力的补助行为。追认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解聘补偿金怎么算?
      在职员因公受伤经过工伤司法鉴定之后,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工伤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向职员发放一次性补助金。对于那些无法痊愈或者及时痊愈也无法胜任岗位......


·国家赔偿申请立案审理程序是什么?
      国家赔偿申请立案审理程序是什么?赔偿申请人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从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到最终取得国家赔偿,由于国家赔偿的义务主体不同,所以,人民法......


·身份证过期了能取票吗?
      身份证过期了能取票吗身份证过期了不能取票,身份证申领和制发的基本程序是: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


·财产保全措施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财产保全措施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一、财产保全措施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时,可以解除财产保全:1、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在......


·刑事回避条件具体都有哪些
      刑事回避条件包括什么1、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


·没有公证的抚养协议有效吗?
      没有公证的抚养协议有效吗?抚养协议是我们生活中比较常用到的一种法律文书,尤其是遗赠扶养协议双方不但互负权利义务而且兼具了人身和财产方面的双......


·农村土地确权完成后,意味着农村土地终身拥有?
      农村土地确权完成后,意味着农村土地终身拥有?一、依据一:农业户口的全面取消大家都知道,今年农村改革主要就是两件大事,第一,土地确权;第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