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存在事实婚姻几年能判离

存在事实婚姻几年能判离?不论事实婚姻有几年法院都不会判离,因为事实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不需要法院判决离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一)规定,未按婚姻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二、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男方不得起诉离婚的情形:根据《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关于事实婚姻,也并不是说只要事实婚姻关系持续的时间足够长,就变成了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特别是起诉离婚的时候,人民法院会要求原告提供结婚证,如果没有结婚证,人民法院不会立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诉讼时效终止和届满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终止和届满是什么意思?一、诉讼时效终止和届满是什么意思?诉讼时效届满:是指事件发生至准备诉讼这段时间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


·一、离婚五年后起诉要财产法院是否会支持?
      一、离婚五年后起诉要财产法院是否会支持?离婚五年后起诉要财产法院有可能不会支持,因为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财产被司法拍卖买卖不破租赁能成立吗?
      一、财产被司法拍卖买卖不破租赁能成立吗?财产被司法拍卖是不能成立买卖不破租赁的,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包括: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


·旅游纠纷有关的司法解释有什么?
      旅游纠纷有关的司法解释有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法释〔2010〕13号)《最高人......


·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还可依......


·企业股权转让的税收种类包括哪些?
      企业股权转让的税收种类包括哪些?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种类(一)营业税《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对此作出了明......


·企业倒闭购买保险的员工怎么办?
      企业倒闭购买保险的员工怎么办?一、企业倒闭之后员工的身份在单位破产倒闭后,该公司员工的社保可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缴纳。(一)灵活就业缴费......


·公司不交社保可以随时辞职么可以
      公司不交社保可以随时辞职么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承担任何......


·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有出让,划拨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出让给我国公民,......


·不会冻结。社会保险基金属专项资金
      不会冻结。社会保险基金属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


·故意伤害致死判几年
      在刑事犯罪中,可能我们最常听见的犯罪就是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而故意伤害又会造成很多不同的后果,比如故意伤害致人轻伤、重伤、甚至是死亡。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