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工伤不属于法院审理的纠纷吗

工伤不属于法院审理的纠纷吗?工伤纠纷也属于法院审理的范围,但工伤赔偿问题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工伤认定的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就工伤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是有一定的前置性程序的,另外就是,无论是起诉还是申请劳动仲裁,工伤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就是工伤认定书,劳动者也不能在没有工伤认定书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工伤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预约合同的问题处理
      现双方未按购房认购书的约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买方明确表示不想购买涉案房屋,要求退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财产保全后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
      财产保全后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一、财产保全后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根据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时,可以解除财产保全:1、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在......


·财产案件管辖移送中保全续保的方式是什么
      财产案件管辖移送中保全续保的方式是什么原保险合同有效期满后,投保人在原有保险合同的基础上向保险人提出续保申请,保险人根据投保人的申请和实际情......


·法院起诉交通事故误工费的程序怎么走?
      法院起诉交通事故误工费的程序怎么走?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法院起诉交通事故误工费的程序怎么走?交通事故法院诉讼程序相关期限和程序规......


·根据法律规定买房子抵押是什么意思?
      根据法律规定买房子抵押是什么意思?房产质押和抵押是什么意思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


·夫妻双方结婚后多久算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
      夫妻双方结婚后多久算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的确,......


·违约申请书理由怎么写 相关内容有哪些
      违约申请书理由怎么写相关内容有哪些合同依法成立之后,当事人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常见的情况就是高校大学生三方协议违约......


·哪些行为构成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
      一般人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其实也就是指挪用公款罪,由于法律中规定此罪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因此才有人称之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


·网络诈骗案件一般几个月结案?
      网络诈骗案件一般几个月结案?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应用,很多不法分子就会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等不法活动,很多人表示对猖狂的网络诈骗行为很无奈,但是我们......


·强奸罪要什么证据才能定罪
      强奸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对女性的身心造成了极其严重的损害,那么,强奸罪需要什么证据才能定罪呢?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


·四级医疗过错怎么赔偿?
      四级医疗过错怎么赔偿?法治社会,人人都应该遵纪守法。做任何事情,都要冷静处理,考虑后果。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还是以理服人,做到有据可依。在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