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出租方涉及缴纳哪些税款

出租方涉及缴纳哪些税款房屋出租后,出租人应当缴纳下列税费:①合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②营业税及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由出租人按租金收入的21%综合缴纳税款。承租人应当缴纳合同印花税,按合同金额的0.1%缴纳。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费:100元/件,按双方约定缴纳。二、出租方通过停水停电的方式催收租金,是否合法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时,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合同当事人只要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允许当事人自由地创设权利义务。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承租人未按约交付租金,出租人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的措施催促承租人交租,该规定未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有效合同。如果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出租人有权以停水停电方式催收租金的,出租人在承租人未依约支付租金时,擅自采取停水停电或停用其他设施等方式催收租金,出租方的行为已经不属于合理的自我救济措施,若给承租方造成了损失的,则出租人的行为构成了侵权。承租人可以据此拒交停水停电期间的租金,并可要求出租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要知道,当事人只要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允许当事人自由地创设权利义务。因此,为了享有对欠租租户实施停水停电措施的合同依据,建议出租人在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或补充协议中增加:“承租人拖欠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等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的,经出租人催告函或律师函催缴后,仍不予清缴的,出租人有权对物业停止供水、供电,对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的约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法律中规定的追索权指的是什么?
      法律中规定的追索权指的是什么?法律中规定的追索权就是指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或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得请求其前手偿还汇票金额及有关损失和费用......


·职工视同工伤的是什么2023
      职工视同工伤的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


·一、离婚后几年不能告重婚罪?
      一、离婚后几年不能告重婚罪?离婚五年后不能告重婚罪,具体理由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


·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需要通知吗?
      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需要通知吗?需要的;用人单位在合同到期以后,不续签的,超过一个月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从法律上来讲,合同到期需......


·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的内容有哪些?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2......


·新婚姻法前的债务会不会转化为共同债务?
      新婚姻法前的债务会不会转化为共同债务?近两年,媒体报道了几起类似因结婚莫名背负数百万债务的婚姻诈骗消息,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基本都是通过编造虚......


·“当租售同权”的概念第一次出现时很多人对租售同权感到疑问
      “当租售同权”的概念第一次出现时很多人对租售同权感到疑问。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呢以及租售同权要有什么条件?2017年这个概念正式面向群众。租售同权望......


·什么是公司改制 公司改制的方式有几种
      公司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也会到一个发展的瓶颈,这个时候就需要公司的决策人仔细思考一下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了,如果有必要的话......


·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
      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怎么样的?扣职工工资规定是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


·一、非婚生子请求男方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一、非婚生子请求男方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


·申请专利优先权什么意思?
      专利优先权就是发明创造的人在其他国家提出专利申请又在我国以同样的主体发明再次提出发明专利申请的,依照共同参与的条约和相互承认的优先权原则就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