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2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

2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
  
  一、2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怎样的
  
  (一)国家所规定城镇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
  
  1、按照国家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40年。
  
  6、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
  
  (二)注意:
  
  1、上述提到的年限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
  
  2、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实行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以及交易使用权。
  
  3、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
  
  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四)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
  
  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二、年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多少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所取得的对除国有土地之外的集体土地的开发、利用的权利。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
  
  1、农村土地使用权
  
  根据农村土地的类型来确定土地的使用权年限,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不过目前政策是到期后自动延长30年。草原实行50年的承包期,林地的承包期一般为30年至50年。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农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没有年份限制。
  
  3、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建设用地只能由本村的村集体内部组织成员所有,具体的使用年限还是需要根据具体的建筑类别所签订的合同来定。
  
  土地在使用权限,已经到期并自己还想使用的情况下,需要在到期之前办理续签手续。因为办理土地使用权是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具体需要缴纳多少的税,是根据土地的使用类型和土地的面积进行计算的。不过国家特定的项目使用土地是不用交税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标准是什么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标准是什么通常只有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孩子抚养的问题,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和抚养费两方面。要是一方实际获得了孩子抚养......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内容是怎么样的?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内容是怎么样的?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


·刑诉法解释自诉人的范围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的刑事诉讼案件中,向被告人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的过程成为自诉案件。刑诉法解释自诉的群体都有哪些呢?自诉人的群体范围包括哪些呢?下面有我......


·治安案件超过办案期限怎么办
      治安案件超过办案期限怎么办在我国,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治安案件是有办案期限的吧。治安办案的期限在我国相关法律中是有严格的规定的。那么您会问治安案......


·武汉劳动合同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武汉劳动合同中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和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等基本情况,并必须具备以下内......


·看具体情况
      看具体情况。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各方过错出具事故认定书进行认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


·一、上海市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
      一、上海市最低抚养费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1、上海市最低抚养费标准是没有明确规定的,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


·违反境外知识产权保护办法需要承担责任吗?
      违反境外知识产权保护办法需要承担责任吗?一、违反境外知识产权保护办法需要承担责任吗?违反境外知识产权保护办法需要承担责任,知识产权保护不仅......


·劳动合同没写工资数额是合理的吗?
      劳动合同没写工资数额是合理的吗大部分劳动合同是没有明示工资的具体数额,公司以保密、工资会调整等为借口,不在合同上写明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


·遗嘱公证过户当场需要哪些人
      遗嘱公证过户当场需要哪些人公证遗嘱除了公证人员外,必须到场的是遗嘱人本人。其它人员是否到场不影响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遗嘱公证程序1、申请......


·民政机关登记错误导致重婚如何处理?
      民政机关登记错误导致重婚如何处理?民政机关登记错误导致重婚的处理办法是:1、民政局婚姻登记错误,造成重婚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婚姻登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