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起诉离婚开庭多长时间结束?

起诉离婚开庭多长时间结束?整体诉讼期是六个月内,期间没有法律规定时间,一般情况下,立案后三个月左右会开庭,五个月左右会下达判决书。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二、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流程是怎样的?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三、起诉离婚的费用是多少?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综上所述,夫妻双方要离婚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作出判决。法院从受理,到开庭审理,最终判决会有会花费一定时间,普通程序在六个月内结束,如果简易程序,在三个月内结案。从开庭到判决没有具体时效,当然肯定比总的审理期限要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前转移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前转移财产是违法的行为。夫妻一方为了能够在夫妻财产分割时,避免分割某些财产,将财产进行转移,目的是完全占有该财产的违法行为。为了避免这样......


·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目的是什么
      日常经济生活中,房屋买卖行为时有发生,双方当事人在确认房屋买卖意向时都会订立书面合同,以此证明购买行为的合法性。但有时买方或卖方也会因为现实......


·司法鉴定程序后处理是怎样的?
      在司法鉴定机关进行司法鉴定活动时,所遵循的鉴定方法、步骤以及司法鉴定的规则和标准就是司法鉴定程序。在诉讼案件中,如果当事人负有举证的责任,那......


·法定监护和意定监护区别是什么?
      法定监护和意定监护区别是什么?监护依设立的方式,可分为法定监护和意定监护。法定监护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监护人范围和顺序的监护;意定监护即在法定监护......


·刑法分则合同诈骗罪有哪些类型,如何处罚?
      刑法分则合同诈骗罪有哪些类型,如何处罚?在日常经济生活中,人们不可避免的会碰到各种签订合同的情形,但由于大多数人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导致各种......


·近亲结婚是指是什么,为什么要禁止近亲结婚
      近亲结婚的方式在古代比较流行,当时人们尊崇亲上加亲,因此往往会在表兄弟姐妹之间进行联姻。但如今,近亲结婚在我国就被例外了禁止结婚的情况之一了......


·在民诉中证人不作证可以吗?
      在民诉中证人不作证可以吗?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


·发票能作为诉讼时效中断证据吗?
      发票能作为诉讼时效中断证据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凭借借条起诉法院不受理怎么办?
      凭借借条起诉法院不受理怎么办?一、凭借借条起诉法院不受理怎么办?凭借借条起诉法院不受理首先需要了解法院不受理的原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了......


·2023法定节假日三倍工资怎么算
      如果用人单位是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假日安排工作的加班费,按劳动合同约定的......


·债务人死之后债务如何处理
      债务人死之后债务如何处理(一)债务人的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形。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