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的?
违约责任条款怎么写的?
违约责任条款需要写明合同双方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其他违约责任条款可根据具体的合同内容来拟定,主要是需要对双方应当履行的责任义务进行划分,规避一定的风险,看参考下文内容进行拟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违约责任的通用条款: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
有前款规定的除外情形之一,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影响违约责任的承担。
第五百八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根据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其负担由第三人替代履行的费用。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九条??
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债务人可以请求债权人赔偿增加的费用。
在债权人受领迟延期间,债务人无须支付利息。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第五百九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依法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处理。
第五百九十四条??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违约对于双方而言都是要平等处罚的,无论是合同的哪一方,只要违背了合同的约定,就应当对于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具体就是通过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来担责,包括预期违约,根本违约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工程质量保修金规定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保修金规定是怎样的?为了使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各方责任主体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对于发包方来说,需要按照规定,加大施工建筑单位的责......
·谁承担确定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署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很容易引发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就确定劳动关系提......
·如何从一书四方案判断征收是否违法?
如何从一书四方案判断征收是否违法?“一书四方案”实际上是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中的法定程序性材料。先要有“一书四方案”,才能获得由省级人民政府......
·高空坠物检查后的原则是什么
高空坠物检查后的原则是什么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
·最新征地补偿款管理办法是什么?
最新征地补偿款管理办法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为了避免就分配问题产生纠纷,需要进行统一管理对被征地人做出的征地补偿款。建立健全征地补偿费专户......
·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怎样处罚的
一、参与非法集资的当事人怎样处罚1、犯集资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
·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时间怎么规定?
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时间怎么规定?一、行提起民事诉讼时间怎么规定?在刑事案件的诉讼中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在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资本利得税是什么,如何理解?
资本利得税是什么,如何理解?一、资本利得税是什么如何理解资本利得税是指对非专门从事不动产和有价证券买卖的纳税人,就其已实现的资本利得征收的一......
·车被高空坠物砸了应该追究谁的责任
车被高空坠物砸了应该追究谁的责任除了因为台风,地震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导致高空坠物致人伤害,不需要追究责任以外,人为的原因发生了高空坠物,给......
·借条上没有写偿还时间怎么办?
借条上没有写偿还时间怎么办?借条上没有写偿还时间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钱,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
·婚约财产纠纷的代理词该如何写
很多夫妻结婚的时候,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财产问题,这个时候,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很可能会劳燕分飞,甚至对簿法庭。在法庭上,你知道婚约财产纠纷的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