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刑事案件公诉和自诉有何不同

刑事案件公诉和自诉有何不同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②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2.提起诉讼主体不同:①自诉是当事人自己提起的诉讼,公诉是检察院依职权主动提起的诉讼。②公诉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3.提起诉讼条件不同:①自诉条件:有适格的自诉人;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属于自诉案件范围;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②公诉条件: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二、自诉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几种?《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根据该条规定,自诉案件有4种处理方式:1、调解。2、当事人在庭外自行和解。3、撤回自诉。4、判决。值得一提的是,按《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规定审理的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这是因为这类案件原属公诉案件,只是被害人依法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控告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人民检察院已决定对被告人不予起诉或者仍维持对被告人不予起诉的决定,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能够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不得已直接向法院起诉,因而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时不能进行调解。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犯罪嫌疑人从被批捕到法院判决需要多久?
      一、犯罪嫌疑人从被批捕到法院判决需要多久?犯罪嫌疑人从被批捕到法院判决需要的时间为: 刑事案件批捕以后到法院判决应当有五个月左右的时间。《刑事......


·在我国个人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
      在我国个人起诉离婚的流程是什么?单方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当事人提交诉状、证据;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法院调解;调解不成开庭审理;法院判决五个阶段:(......


·在什么情况下要变更监护权
      在什么情况下要变更监护权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可以变更的法定情形,一共规定了四种情况: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


·关于省道征地补偿的情况是怎样的?
      关于省道征地补偿的情况是怎样的?我国仍然处于发展中国家,所以需要修建省道、国道打通经济命脉,这时候就需要征地修路了,向国家所规划的省道、国道......


·承包方的义务是啥
      (1)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我国是一个土地资源匮乏的国家,人多地少是我们的基本国情,必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为此,国家建立了严......


·五险一金需要什么材料
      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企业,事业单位,公务员等的福利待遇也越来越好了,基本上很多的岗位都会有五险一金的福利制度。当你的岗位有五险一金制度时,你......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怎么填写?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怎么填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实际原因写即可。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


·法院受理再审要什么条件
      法院受理再审要什么条件一、法院受理再审要什么条件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人民......


·扰乱单位秩序寻衅滋事的认定、处罚标准是什么
      扰乱单位秩序寻衅滋事的认定、处罚标准是什么如果有人扰乱事业单位、企业、公司等单位的秩序,寻衅滋事、无事生非,对社会带来不好的影响,那么这种......


·影视公司法人的风险有哪些?
      影视公司法人的风险有哪些?信息传媒时代的蓬勃发展也让许多的影视公司也不断地出现在社会之中,但是影视公司的成立也伴随着无数的相关法律问题的出......


·2023注册资本金到位时间是多久?
      注册资本金到位时间是多久?注册资本,可以一次或分次缴足到位,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20%,其余部份在公司成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