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非法集资数额较大处罚多少?

非法集资数额较大处罚多少?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数额较大:个人数额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
  
  
  2、数额巨大:个人数额二十万以上,单位数额五十万元以上;
  
  
  3、数额特别巨大:个人数额一百万元以上,单位数额二百五十万以上
  
  
  非法集资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分析
  
  
  犯罪构成要件是犯罪成立的依据,是对犯罪主体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因此,在我国现行《刑法》中设置非法集资罪,必须进一步分析论述其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这里要特别强调法律拟制人格主体——单位,否则,我们将无法对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的单位(既可以是一个单位单独实施,也可以是单位与自然人、单位与单位共同实施)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刑法》来规范。
  
  
  (二)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当事人明知自己的非法集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单位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下,这种故意体现为单位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单位的名义为单位的利益故意追求特定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单位犯罪故意是单位成员的共同认识和意志,严格区别于单位成员个人的认识和意志。
  
  
  (三)犯罪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在形式上表现为一种资本的运作过程,即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他们成为形式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往往是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大,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因此,我们建议将非法集资罪列入《刑法》第三章第四节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以确立其在整个《刑法》体系中的应有地位。
  
  
  非法集资较大即为集资的数额处于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范围。由于集资性质的恶劣性以及对于社会治安的威胁性,我国对于非法集资处以严厉的处罚,集资数额较大时会被判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况严重的案件还会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案如何取证
      离婚案如何取证《婚姻法》第46条明确规定:因一方重婚或婚外非法同居关系、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盗窃未遂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犯罪未遂属于刑事犯罪当中的一种具体的形态,在对行为人判刑之前,需要先做出认定,看其具体的犯罪形态是怎样的,不同的犯罪形态下关系到是否构成犯罪......


·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怎么量刑?
      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怎么量刑?构成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


·离婚冷静期适用什么情况?
      离婚冷静期适用什么情况?离婚冷静期适用情况在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指在法官建议下可设置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家事审判改革的背景......


·履约保证金交付、退还如何
      由于相关法规及办法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管理没有规定,具体操作时没有统一标准,各地的操作方法都不一样,一般的做法都是把保证金交给集中采购机构,......


·无证驾驶如何处罚车主
      无证驾驶的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


·调整范围和对象
      调整范围和对象2015年12月31日前(含31日)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


·规定裁员法定条件有哪些
      规定裁员法定条件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企业破产法》第......


·发现对方出轨的可以要求赔偿吗
      婚姻避不开出轨,不是自己出轨,就是对方出轨。对方出轨的,会对自己的身心造成伤害,那对方出轨的可以要求赔偿吗?赔偿要想能够部分抹平心灵上的创伤......


·同一类商标下不同产品侵权吗
      不是,不同商品使用同一商标不会构成商标侵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怎么签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怎么签(一)签订劳动合同:知己知彼,百战不殆1、了解你的需要和你未来雇主的需要。聘用合同谈判需要权衡与协调,要在这类谈判中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