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法律上对于离婚协议书抚养费标准的相关条例中,抚养费都是按照统一的标准作为参考的,协议离婚的抚养费是可以以这个标准作为参考,但是真正的抚养费具体数额,是需要父母双方协议的结果作为最终抚养费数目,并且这一数额不能低于抚养费制定的统一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办理离婚证吗?
法院判决离婚后还需要办理离婚证吗法院判决离婚后,此法院判决书就等同于离婚证,同时法院会邮寄一份判决书到所在地民政局,所以不需要再去民政局办离......
·第
第一、房屋产权人以及共有人核实签合同前要再次通过房产证确认签合同的是房屋产权人,以及了解产权人的家庭状况,比如是否结婚,配偶是否为房屋共有人......
·是如果是当即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是如果是当即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还需要另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二、是由于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按《劳动法......
·诈骗犯怎么判刑
诈骗犯怎么判刑一、诈骗犯怎么判刑1、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犯了抢劫罪判多少年
犯了抢劫罪判多少年所谓的抢劫罪其实就是我们平常见到的暴力型犯罪,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抢劫的行为。既然抢劫从属于暴力形犯罪,那么在抢劫过程中......
·只有口供没证据可以认定犯罪吗?
刑事案件需要具有很多的证据,其中口供就是一类非常重要的证据,但其他证据的重要性也不能被忽视。下面就介绍一下只有口供没证据是否可以认定犯罪的先......
·我国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是包括哪些?
我国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是包括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提供材料是什么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提供材料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
·离婚后,父母 一方失踪不抚养怎么办?
离婚事件已经是一种普遍现象,夫妻离婚后就留下一个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由父亲或者母亲来做为监护人,抚养孩子长大成年。但是也有不负责任的父母,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