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什么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

什么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依该条规定的精神,对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这样理解:一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方面着手。“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是“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取得的财产”。二是从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性质着手。夫妻共同财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公有的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所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从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或一方死亡之日止的期间。第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是指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并不只是财物的实际得到。财产所有权的取得和具体财产的取得有时是同步的,有时则是先后发生的。因此,划分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关键是取得该项财产所有权的时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体取得的财产,不一定就是共同财产,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权利的,才属于共同财产。二、特殊情况分类讨论1.结婚前双方共同出资全款买房,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有证据证明出资情况,那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如不能证明,且一方否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则只能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2.结婚前,一方出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只登记在出首付款的一方,那离婚时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法院可判决房子归登记房,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均分割。3.在结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个人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变更为夫妻共有,但未办理公证,也没有办理房产更名/加名手续的,赠与方可以撤销赠与。4.夫妻共同出资买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分割财产时会审查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愿。如果确定是赠与未成年子女,就是未成年子女的个人房产,由直接抚养一方暂时管理,如不是,则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在我国相关的房产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具有较强的规定,结婚中如双方的房产是在婚后进行购买,或者相关的房产共同署名的房产都应该属于我国的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对这类房产进行相应的保护,在离婚时进行相应的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有哪些
      对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的人,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制止的,这种情况一般是会构成正当防卫的。但实践中,可能有些情况表面看着像正当防卫,但实际不是。那么......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罪怎么量刑?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罪怎么量刑?《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


·公司名称人被抢注商标怎么进行赔偿
      公司名称人被抢注商标怎么进行赔偿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公司名称侵犯其他企业商标权怎么赔按实际损失难......


·抢劫罪轻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实际上我国刑法是把抢劫罪列为了重罪的,这也是国家有关部门一直都在重点打击的一种犯罪行为。因为抢劫并不仅仅是犯罪的手段比较暴力,由此引发的故意......


·盗伐林木林业行政处罚是什么?
      盗伐林木林业行政处罚是什么?一、盗伐林木林业行政处罚是什么?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不足0.5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20株的,责令补种......


·在我国工伤鉴定会花多少钱
      可能在有些人看来,工伤认定终结以后,就能够和用人单位协商关于工伤索赔的事情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其实工伤鉴定程序进行完毕后,员工得到的赔偿款......


·交通事故死亡亲友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亲友误工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


·代书遗嘱代书人为继承人的朋友可以吗?
      代书遗嘱代书人为继承人的朋友可以吗继承人的朋友究竟能不能担任代书遗嘱中的代书人,需要看其是否满足规定的条件。若是满足的话,那肯定就可以担任代......


·一、预售商品房不能转让的情形有哪些?
      一、预售商品房不能转让的情形有哪些?预售商品房不能转让的情形主要有:第一、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签订后未进行登记的;第二、商品房预购方未按......


·一、工作五年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工作五年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哪些条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


·看具体情况定。个人在银行申请贷款
      看具体情况定。个人在银行申请贷款,银行会要求申请人现在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有足够的还款能力,如果经银行评估符合贷款申请条件,就可以贷款,否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