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工伤十级没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工伤十级没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二、工伤类型: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3.2醉酒导致伤亡的;
  
  3.3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肯定会有着一定的赔偿,但是在赔偿的问题上会有着差异,所以自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生活中只要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就会进行赔偿,标准的设定是地方政府结合经济状况进行制定的,所以自己要做好心里准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八级交通伤残标准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八级交通伤残标准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一、八级交通伤残标准赔偿的项目有哪些?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


·离婚男方给女方抚养费吗?
      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涉及到孩子的,也要对抚养权的归属做出决定,并且规定好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抚养费是由没有支付抚养孩......


·遗嘱写了必须去公证吗?
      遗嘱写了必须去公证吗遗嘱有各种合法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有效,不是必须......


·著作权继承人死亡后怎么处理?
      著作权继承人死亡后怎么处理?一、著作权继承人死亡后怎么处理?著作权继承人死亡后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这是由《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


·那种情况单位不得辞退员工
      那种情况单位不得辞退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


·法律规定贩毒50克死刑吗
      法律规定贩毒50克死刑吗法律规定贩毒50克死刑吗贩毒50克是否判处死刑需要根据贩卖毒品种类和数量确定,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一、买卖不破租赁未通知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未通知买房人有权解除合同吗?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


·公示催告程序的完善
      公示催告程序的申请人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通常情况下,申请人为丧失票据占有的人,即票据权利人。票据背书转让的,最后的被背书人就是最后......


·一、醉驾录笔录和预审有什么区别?
      一、醉驾录笔录和预审有什么区别?醉驾录笔录一般是监测血液中酒精浓度,然后做下记录,而预审是一些国家刑事诉讼程序中,法院开庭审理前对刑事被告人的......


·行政拘留20天都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行政拘留20天都有哪些相关的规定?行政拘留是指犯罪人未对任何人或任何事构成民事或刑事上的责任,只是触犯了一些地方上的法规,或社会上的一些现象......


·企业收购的流程是什么?
      企业收购的流程是什么?无论公司大小,都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其它任何企业不得强行干涉其经营管理或产权的变更。企业转让,必须由本公司全体股东(有限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