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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特点有哪些内容?

夫妻共同财产特点有哪些内容?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3、夫妻之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取得的财产
  
  4、夫妻之间依《婚姻法》的规定采取书面约定形成规定的财产
  
  5、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6、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
  
  7、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规定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应当指出,这里面的工资包括指工资总额。根据国家财产局1990年第一号令《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工资总额包括: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生收益。如果只是有价值评定但是没有实际投入市场产生收益就不属于可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这里不包括明确只属夫妻一方的赠与或遗赠。比如说,男方父亲临终前留下遗嘱,特别指明其过世后所留财产只给于男方一人所有,则该部分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不能享受权益。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在婚姻法解释(二)中明确了“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财产的范围: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为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如果用于了投资,取得的收益是共同财产。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公积金好理解,就是发到手上了或打到户头上了。
  
  3、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综合上面所说的,我国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有明确规定的,必须要在续存期间所得到的财产才能算为共同财产,而且双方有约定的话,必须要有书面的协议才能进行确定,所以,对于共同财产还是需要双方进行协商,这样对于双方来说也是比较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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