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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找哪个部门处理?

一、非法集资找哪个部门处理?
  
  可以采取三种途径举报:
  
  1、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或者报案。
  
  2、向各行业主监管部门举报,例如涉及银行业的可以向银监局反映,涉及证券行业的可以向证监局反映,涉及保险的可以向保监局反映,涉及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向省金融办或省工商局反映等。
  
  3、向“防控经济违法犯罪宣传平台”举报。
  
  简单来说,以后打击非法集资确定地方政府是主要责任人,应当全面负责所在地区的非法集资处置工作,消除监管真空。另外,非法集资属于刑事犯罪,涉嫌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建议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二、非法集资犯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综上所述,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侵犯公民的财产安全。群众不慎参与非法集资受骗的,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案,这也是挽回损失最有效的途径。一旦立案受理,公安机关会冻结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和集资款。一些影响大的集资案件,检察院也会提前介入,参与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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