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辞职前跟企业没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辞职前跟企业没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在离职时主张双倍工资补偿金。公司是否缴纳社保,您可以基于未缴纳社保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主张经济补偿金,社保未缴纳,可以要求补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在离职时主张双倍工资补偿金。公司是否缴纳社保,员工可以基于未缴纳社保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主张经济补偿金,社保未缴纳,可以要求补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与职工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同时也不存在新签订的劳动合同,但双方之间又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此时,用人单位在一个月之内如果没有与职工补签劳动合同的话,职工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没签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二、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情形有哪些?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5、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8、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9、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10、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1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12、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综上所述,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随时离职,并且在离职的同时收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要求单位赔偿双倍工资,社保也没有缴纳的,补缴拖欠的社保。单位不处理的,员工可以到劳动局举报,或者直接发起劳动仲裁。以上措施无效的,下面就要准备诉讼方面工作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为什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前30天,不提前咋赔
      现在很多的用人单位都要求劳动者在辞职之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行,否则将可能会克扣劳动者的相关工资,其实在我国的法律上对于用人单位向劳......


·购买商品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购买商品房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购房是工薪阶层人士的人生大事,一旦在购买商品房之后出现麻烦会极大牵扯消费者的时间......


·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的区别有哪些
      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的区别有哪些一、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的区别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


·首付贷合法吗
      首付贷合法吗?首付贷,仅从字面上看肯定会以为是一种贷款,为买房或者买车人群服务。但是实际上并不是这样,它是一种理财产品,即与投资基金类似的一......


·黑龙江故意毁坏财物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黑龙江故意毁坏财物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只要造成的损害高于5万元就达到了黑龙江故意毁坏财物罪认定标准,此时只要受到侵害的主体,不原谅实施犯罪行为......


·结婚几年算夫妻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
      结婚几年算夫妻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的确,这种说......


·可以申诉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一、可以申诉的刑事案件有哪些(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


·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是谁发?
      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是谁发?根据法律规定产假期间工资是由用人单位发放。产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


·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怎么考虑?
      注册公司注册资本怎么考虑?按照公司的类型和公司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考虑;所有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都可以采用认缴制,你可以认缴一个您希望得到的注册资本......


·个人债务纠纷的举证要怎么做
      举证这个词听起来很“高大上”,但其实简单的说,它就是“摆事实,讲道理”。可在遇到有关个人债务的纠纷时,“摆事实,将道理”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那......


·离婚财产分割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财产分割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