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2023洗钱罪是怎样规定的

一、洗钱罪是怎样规定的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
  
  量刑标准:
  
  (一)自然人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上以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二)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洗钱犯罪的方法有哪些?
  
  根据司法实践及国外侦查洗钱犯罪的成功经验归纳之,洗钱主要有以下几种具体方式方法:
  
  (一)利用储蓄机构,将犯罪收入以现金方式直接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一般用来清洗数额不是很大的赃钱。
  
  (二)通过开设日常需大量使用现金的饭店、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将非法收入混入合法收入之中。
  
  (三)用非法获取的现金购置不动产,以不动产订购业务为名,制造表面看来有合法收入来源的假象。
  
  (四)利用证券业务。犯罪组织通过证券业务活动可将非法资金转换为高流动性的资产,同时通过不记名支票的手段可以达到隐匿姓名的目的。
  
  (五)购买黄金、珠宝等对犯罪所得加以转换或掩盖。艺术品、邮票等其他收藏品也成为洗钱者将大量的现金转换为不惹人注目资产的载体。
  
  (六)利用发展中国家监管不完善的金融市场进行洗钱。由于发展中国家资金短缺,对资金流动的监管比较薄弱,黑钱以投资的名义很容易进入这些国家,然后再以公开方式提走。
  
  (七)在银行保密制度较严的国家开设帐户,存入现金。
  
  (八)投资开办公司、实体等作为洗钱的工具。
  
  (九)利用对外贸易,以高昂的价格购买某种劣质产品或者废品、废料等,将钱汇往境外的“卖主”,将非法资金转移出去,使其披上合法的外衣。
  
  (十)利用专业人员。洗钱者以各种手段利用和收买证券经纪人、金融顾问、会计师和律师为他们提供咨询和包括诉讼在内的专业服务,其中某些专业人员甚至直接参与洗钱犯罪。
  
  (十一)利用国际汇兑业务。随着国际汇兑业务的电子化,国际汇兑变得越来越方便、快捷。但由于国际间金融业务的规范尚不统一,洗钱者往往可以寻找空隙,利用国际汇兑业务转移黑钱。
  
  (十二)利用赌博、购买彩票洗钱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除非除有证据证明确实不知道的之外,均可以认定行为人对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具有主观“明知”,也将被追责。洗钱犯罪的巨大破坏性不仅仅表现为它对金融等领域的侵蚀,更重要的是它是其它犯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欠钱不还无可执行财产怎么办?
      欠钱不还无可执行财产怎么办?一、欠钱不还无可执行财产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欠债还不起又无财产可执行的,如果只是暂时性的,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读主要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读主要有哪些?一、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自愿把劳动争议提交法定第三者处理,由......


·医患保密协议对患者意义是什么?
      医患保密协议对患者意义是什么?1、有利于完善相关立法,切实保护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上述所提到的相关规定,并且与国外发达国家对隐私权的保护相比,......


·行政人员加班如何发放工资?
      行政人员加班如何发放工资?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对加班费的规定,工作日加班的,按平均日工资的150%计算加班费;双休日加班的,按平均日工资的200%......


·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在于什么点
      债券与股票的区别在于什么点1、发行主体不同。作为筹资手段,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而股票则只能是股份制企业才可以发行......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联系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提高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联系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提高了办事的效率也有利于方便快捷的办理事务,比如成绩单,工资,生活缴费等都可以在网上......


·强奸罪在什么情况下会立案?
      强奸罪在什么情况下会立案?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2)奸......


·司法鉴定结果复议流程怎么进行?
      司法鉴定是公民遭遇人身伤害之后,确定伤残程度和相应的赔偿金数额的基础。在实践中,很多人对司法鉴定的结果并不认同,认为鉴定可能存在程序上的瑕疵......


·超时工伤认定程序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工作的时候,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或者农民工很容易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发生事故后劳动者不要慌张,在工作中产生的事故是可以认定为公伤的,单......


·因为疫情被辞退属于合法的吗
      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看,如果限制员工回家是出于疫情管控的需要采取的必要手段则不违法。如果是因为满足企业日常运营的需求,需要员工加班的,用人单......


·签订合同后,一般多少
      签订合同后,一般多少天开始施工很多时候,合同履行方不知道该从什么时间开始履行合同的义务。其实这个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开始施工就是指履行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