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公司破产亏损分配财产顺序是怎样的?

一、公司破产亏损分配财产顺序是怎样的?主要应按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资产清算。根据公司法186条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对于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公司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权益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4、普通破产债权。二、破产清算的程序是怎样的?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算组根据债权人的申报和调查清理公司财产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2、制订清算方案。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当制订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公司的清算方案,股份有限公司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有限责任公司应交股东会通过。因违法而解散清算的公司,清算方案还要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确认。4、如果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综上所述,有的公司连年亏损导致陷入破产境地,法院批准破产申请的,公司就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用公司财产减去负债后,剩余的财产先缴纳企业未付的税费,然后支付工人的工资社保。这个时候还有剩余的,再给股东分配,根据各个股东的出资比例确定份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满足哪些特点
      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满足哪些特点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满足的特点有以下几点:1、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其他原因而停止使......


·离婚官司要注意什么事项
      对于离婚双方无矛盾的,直接起草离婚协议签字即可生效。对于离婚有财产经济上纠纷,还有抚养权的争夺情形的。需要通过打离婚官司法院裁决。离婚官司要......


·新婚姻法联名房产离婚时怎么分割
      一、离婚后房产归属问题怎么算?(一)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享受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吗?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享受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吗?  一、“嫁出去的女儿”可以享受土地征收安置补助费吗?  要想有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偿费,首先要......


·如何计算二手房过户手续费多少
      在我们进行买卖房产之后,一般情况下都是需要进行办理过户手续的,这时候,就会涉及到过户费也就是税费的缴纳的问题。对此,我们也是有专门的法律规定......


·有借条有微信记录能要回来吗
      要根据具体的情况,一般借条如果是真实合法的,各种证据齐全的前提下,起诉追回欠款的话,胜诉可能性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


·聚众斗殴属于什么案件?
      我们在电视上看到的古惑仔争地盘,一群人聚在一起打架,他们这种行为叫做聚众斗殴。聚众斗殴即扰乱社会治安,对他人造成伤害,给社会带来的不良影响也......


·一、确认劳动关系的标准是什么?
      一、确认劳动关系的标准是什么?2018年确认劳动关系的标准是是否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而不是依靠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是否进行劳动备案等辅助的手段进行判......


·一、遗嘱安置房可以合法的继承吗?
      一、遗嘱安置房可以合法的继承吗?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2、咨询当地公证处。3、需要的材料:......


·抵押权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
      抵押权担保的范围包括哪些?关于抵押担保的范围所谓抵押担保的范围,就是指抵押关系成立之后,债务人届满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要实现抵押权,在什么范......


·谁可以进行法律援助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