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43类商标出售怎么进行出售?


  43类商标出售怎么出售?
  
  
  43类商标一般指的是服务业,包括提供餐饮,住宿服务、提供房屋设施的服务、养老院、托儿服务、为动物提供食宿、单一服务
  
  
  一、商标出售相关规定
  
  
  协作中心的城市,均在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开设有商标交易中心。商标交易可以由交易双方自行交易,亦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交易。利用平台进行交易的可以采取定价、协议、挂牌、拍卖、招标、符合要求的网络竞价以及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交易方式。
  
  
  重庆商标交易中心,是经重庆市政府批准设立的交易平台,为商标交易活动提供服务。交易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为商标交易提供交易场所、交易设施(系统)、资金结算、信息发布等服务;
  
  
  (二)组织并监督交易行为、资金结算等;
  
  
  (三)维护交易网站系统的安全和正常运行,提升和改进技术,保障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登记、统计交易活动情况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出具书面报告;
  
  
  (五)提示交易风险,落实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有效维护交易中心的平稳运行;
  
  
  (六)按照重庆市交易场所监管的相关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交易中心对商标权属存在争议、涉嫌恶意抢注商标、囤积居奇,以及欺诈交易对象的行为,应当暂停或终止交易。
  
  
  工商部门协同商标审查协作重庆中心为商标交易活动开通绿色通道,提高商标转让变更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商标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通过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交易的,可以由中介服务机构组织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商标交易中介服务机构等有弄虚作假、强买强卖等行为的,由有权机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重庆市商标交易活动的主管部门,负责商标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以及牵头处置风险等工作;重庆市金融办作为全市交易场所的监管部门,负责交易平台的日常监管、统计监测及配合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好风险处置等工作;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商标交易相关管理工作。
  
  
  二、个人转让商标流程
  
  
  1、商标转让时,买方确定商标购买意向、商定价格。提供受让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买方签订商标购买委托协议、支付预付款。买方与好听商标网签订商标购买委托协议,并支付部分预付款。
  
  
  3、卖方提供商标注册证原件、公证书扫描件,及其他相关签署文件。
  
  
  4、卖方以上资料经商标审核无误后,出示给买方并同时签署文件、清付余款。收到买方相关材料,扫描给买方。买方见扫描件后,结清余款。好听商标网一次性将转让费转给卖方同时,将相关材料文件寄出给买方。买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商标转让资料,并签署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5、代理公司完备转让文件、上报申请。如需好听商标网办理转让相关手续,商标转让的卖家再将以上材料寄回好听商标网。由好听商标网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转让申请。商标局向双方下发商标转让受理通知书,正式书面受理商标转让申请(一般需时约2个月))
  
  
  6、商标局核准转让并发证、转让完成。
  
  
  三、个人转让商标费用
  
  
  官费:1000/件,代理费用:需要咨询代理公司
  
  
  四、个人转让商标时间
  
  
  从申请、委托代理、手续、审核、公告等一系列程序下来。商标局审查商标转让类文件时,核准公告并下发转让核准证明,转让完成、一般需时约6-8个月
  
  
  对商标出售首先要通过当地工商部门的相关审核,到当地的商标局去进行登记,办理相关手续,然后被批准进行转让或者出售,找到相关平台,看看有没有公司企业愿意购买商标,双方签署购买协议之后,再到当地的工商部门进行办理相关的转让手续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如何认定?
      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如何认定?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权利人诉请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济的技术信息或经营信......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为多少?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为多少?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为多少??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


·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是什么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所谓订约当事人是指实际订约合同的人,在合同成立以后,这些主体将成为合同的主体。订约当事人......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划分是如何规定的?
      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的除了土地、车辆外,还未有各种类型的工程,工程价款一般都是根据工程质量的等级来决定的,等级越高,相应的,得到的价款也就......


·在我国逆向行驶怎么判定责任
      在我国逆向行驶怎么判定责任逆行出现交通事故的,逆行车辆负全责。根据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追尾碰撞前车的......


·特殊动产抵押担保法是怎样的?
      特殊动产抵押民法典是怎样的?1、特殊动产一般指的是航空器、船舶之类的,设立抵押是需要登记的。对于而特殊动产抵押权设立后,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


·一、签完买卖合同离婚限购是否受影响?
      一、签完买卖合同离婚限购是否受影响?离婚不限购,但要取决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如果是离婚之前签订的,仍然是属于限购的范围。调控政策出台前订......


·分公司签订合同由总公司承担责任?
      分公司签订合同由总公司承担责任?分公司签订合同由总公司承担责任,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在营业执照核准的范围内从事的经......


·如何确定经济补偿金中工资标准
      如何确定经济补偿金中工资标准计算经济补偿金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指的是按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正常工作期间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


·辞职后还能工伤鉴定吗?
      我们您都知道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以去做工伤认定,由自己所在的单位承担应有的责任,大众普遍的想法时工伤的鉴定是要在自己身为本单位员工时才可以......


·刑事诉讼法诈骗管辖地是什么
      诈骗罪是指嫌疑人通过某种方式让受害者相信某件事情,并诈取大量数额的钱财,在诈骗中,通常是异地诈骗的情况较多,在刑事诉讼法中,对于诈骗罪的管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