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假如说我们在上下班的路途中

假如说我们在上下班的路途中,如果受到了不是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是城市的轨道交通啊,火车事故的伤害的话,那么这个是属于工伤的。那么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究竟应该如何认定如何来进行赔偿呢,而这个赔偿的标准究竟是怎么样的呢。首先我们来看一下认定的条件,那上下班途中发生车祸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并不能够来一概而论,主要需要来结合一定的因素以及一些具体的实践来作为判断,如果是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以及在必经的一个路线上如果发生了没有本人的责任或者是不是本人的一个主要责任的道路的交通机动车事故的话,如果是,因此负伤自致残,甚至是死亡的话,那么就应该被认定为是工伤。在认定职工的道路交通的事故中是否是属于工伤的时候应该考虑一下的这四个必备的一个要素,首先,第一个是,是否在上下班的一个规定的时间内。第二,这条路线究竟是否是上下班必须要经过的一条路线,第三是否是本人的责任或者是,是否是本人的一个主要责任,第四,是不是机动车事故,如果上述的几点同时具备的话,那么这就是属于工伤,如果缺一个的话都不算做是。然后是一个申请的时限。用人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的那天开始的三十天之内向统筹地区的一个相关部门来提出工伤的一个认定的申请,第二,用人单位如果并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的一个认定的话,那么受伤的劳动者或者是劳动者的直系亲属以及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开始那天起的一年之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其次是各地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障。第四个是需要提供的一些材料,首先我们需要在社保部门去领取,并且把工伤认定申请表来填写好,第二,劳动合同,第三,首诊的病例,还有以及有关的一些检验报告的一些复印件,第四,劳动者的一个员工身份证的复印件,第五,道路交通的事故认定书,还有一些其他有效证明的复印件。第六,如果申请是由工伤职工的直系的亲属提出的话,那还需要提交申请人与受伤的职工的亲属关系的证明,例如户籍证明。我们再来看看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的一个标准。第一,交通事故需要来赔偿已经给付了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残疾用具的费用还有误工工资等等。企业或者是工伤保险,在经过了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一些待遇,第二,交通事故赔偿改变的一些死亡补偿或者是一些残疾生活的补助费,有伤亡的职工本人或者是职工的亲属来领取工伤保险的,一次性的补助金或者是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不再发放。第三,如果职工是因为交通事故致残,甚至是死亡的。那么除了按照上述的这两点处理一些有关的待遇之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来继续享受。第四,如果是由于交通肇事者的逃逸或者是一些其他的原因受害的职工并不能够获得交通事故的赔偿的话,那么企业或者是工伤保险,在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来给工伤保障来给受伤的职工给予工伤保险的待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能够携手白头到老的,有的夫妻结婚没多久就想要离婚。我国规定结婚要去民政局领结婚证,离婚同样也要去民政局领离婚证。夫妻想要解......


·我们大家都知道
      我们您都知道,交强险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保险公司会根据有无责任进行赔偿,那么,交通事故放弃交强险赔偿可不可以?一般来说,放弃交强险赔偿是保......


·发现商标被人抢注怎么办
      发现商标被人抢注怎么办?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


·带薪年假怎么算工资
      带薪年假怎么算工资职工带薪年假工资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


·职务侵占罪可以自诉吗?
      自诉案件一般是指那种由受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而与之相对的则就是公诉案件,往往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依法追究......


·法律服务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法律服务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一、法律服务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法律服务合同是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因为印花税它是我们国家在经济交往活动当中具有......


·如何申请与监护人解除关系?
      如何申请与监护人解除关系?一、如何申请与监护人解除关系?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监护人,经有关人员或单位申请,由法院撤消该监护人的监护资格,另行......


·2023年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将会有哪些变化?
      2023年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将会有哪些变化?一、农村拆迁补偿的方法有哪些?  1、进行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应该是拆迁中最常见的一种补偿方法了,......


·军人离婚该怎么办?
      众所周知,虽然军人是职业具有特殊性,但他们还是可以跟普通人一样享受结婚生子的权利,那如果他们要离婚的话,可以怎么办呢?对于军人离婚该怎么办的问......


·聚众斗殴罪怎样认定的 怎样来认定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公然藐视国家的法纪和社会公德,企图通过实施聚众斗殴活动来寻求刺激或者追求某种卑鄙欲念的满足。犯罪的动机,已经不是完......


·哺乳期离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离婚,是在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下才会发生,而女性的哺乳期又是一个特殊的时期,那么,哺乳期离婚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哺乳期期间对女性有什么特殊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