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不恢复劳动关系有情形有哪些?

不恢复劳动关系有情形有哪些?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中,如果劳动者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往往一方面抗辩劳动合同解除的合法性,另一方面抗辩称即使认定解除劳动合同违法的话,劳动关系也不可恢复。那么哪些情形会导致劳动关系的不可恢复,对此,在实践中颇有争议。根据笔者的经验,实践中用人单位的抗辩理由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对于一些企业的总经理,董事会已经做出决议进行解聘;(2)劳动者原来的岗位或者所在部门已经被撤销;(3)劳动者原来的工作岗位已经有了招用了新员工、有了继任者;那么对于用人单位的上述抗辩理由,是否可以认定劳动关系不可恢复呢?首先,对于董事会做出解聘决议的总经理的劳动关系是否可以不恢复。笔者认为,总经理,处于公司行政管理体系的顶端,负责公司的总体运行,对公司的各项经营事务负责,并以自身的知识、经验和商业能力追求公司效益的最大化。鉴于总经理的职位直接关系到用人单位的生产秩序和经营秩序,对于该类合同是否可继续履行应持更审慎的考量,笔者倾向于不宜做恢复判定。其次,对于劳动者原来的岗位或者所在部门已经被撤销的,劳动关系是否可以不恢复。笔者认为,如果劳动者原来的岗位或者所在部门确实已经撤销的,对劳动关系不宜做恢复判定,因为岗位和部门已经不复存在的话,劳动关系恢复已经没有可能行性和必要性了。最后,对于劳动者原来的工作岗位已经有了招用了新员工、有了继任者的,劳动关系是否可以不恢复。对此,在实践中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劳动者原来的工作岗位已经有了招用了新员工、有了继任者的,劳动关系就不可再恢复;另外一种观点则认为,即使劳动者原来的工作岗位已经招用了新员工、有了继任者,但这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恢复,劳资双方完全可以在劳动关系恢复后再协商确定新的工作岗位。对于上述两种观点,笔者更倾向于第一种,从和谐劳动关系的角度,在招用了新员工、有了继任者的前提下,对劳动关系不宜再做恢复判定,判定恢复劳动关系可能会滋生新一轮的劳资纠纷。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关系的建立最好的证明就是劳动合同,如果双方有一方不按照劳动法行事,那么任何一方都有权利解除合同,从而解除劳动关系,所以,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一定要遵守劳动法,不管是做人还是做事,都一定要合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死亡司法鉴定程序
      司法鉴定是种类是有很多种的,每一种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有一定的差异的,而,死亡司法鉴定是一种常见的司法鉴定的类型。那么,死亡司法鉴定程序有哪些呢......


·如何确定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的标准
      如何确定商标侵权损害赔偿的标准商标的侵权赔偿额在实施的新的商标法中有明确规定。《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


·刑事诉讼的辩护主体有哪些?
      刑事诉讼的辩护主体有哪些?刑事诉讼的辩护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凡是在刑事诉讼中是一定诉讼职能的主要执行者,可以影响一......


·公司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投诉
      公司拖欠工资找哪个部门投诉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一、无证驾驶且醉驾会受到怎样的处罚这是合并处罚的。无证驾驶跟
      一、无证驾驶且醉驾会受到怎样的处罚这是合并处罚的。无证驾驶跟醉酒驾驶,等于很严重的违章.无证驾驶:罚款2000元、暂扣车辆、拘留15天;你开的车辆如......


·隐名股东无代持协议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隐名股东无代持协议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需要在其实际出资的范围内与显名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代持股协议是代为持有股份、享有股权的委托协议书。产生代持......


·几家企业互付债权债务能否抵销?
      几家企业互付债权债务能否抵销?企业经营一般都会和其他企业发生债务往来,有时候甲公司享受对乙公司的债权,而乙公司又有对丙公司的债权,那么几家企......


·工伤伤残鉴定分级
      工伤伤残鉴定分级劳动法1-10级工伤鉴定等级分级原则: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


·行政许可信息代表什么意思?
      行政许可信息代表什么意思?一、行政许可信息代表什么意思?行政许可信息指的是公司取得由政府发给的许可证照的信息。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行......


·探视权起诉书范文是什么样的
      对于探视权的概念,您都可能有一定的了解,按照法律的程序和规定,您可以依法获得探视权,但是也有的时候会非法的剥夺探视权,这个时候,您可以通过法......


·做精神司法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犯罪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有的涉及到精神层面的问题。这类案件具有很强的主观性,如果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有精神病,也就不能定罪。这个时候可以通过精神......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