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误工费继续发生劳动行为违法吗?

一、误工费继续发生劳动行为违法吗?
  
  误工费是以你实际损失或影收入计算,侵权人赔偿误工费的,上班不违法。但要上班即有了正常的劳动收入,在计算误工费时出现了偏差,侵权人有权主张返还多赔偿的损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三、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四、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如果劳动者遭遇到了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伤害事件后,也是会给受害人的生活和工作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为了补偿和减轻受害人的损失,国家也是规定了事故的责任方是需要支付误工费用的,误工费的具体金额会根据劳动者的平均收入和误工的时间来计算,双方可以协商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一、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破产财产须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的管理、......


·劳动争议案件律师费是如何收取的?
      劳动争议案件律师费是如何收取的?一、劳动争议案件律师费是怎么收取的?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律师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实行政......


·3天入职焦虑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入职焦虑症,相信很多新入职的职场人都出现过,为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学习新的工作技能,处理好新环境下的人际关系和得到和同事的认可,往往出现情绪不......


·股权投资协议托管风险有哪些
      股权投资协议托管风险有哪些一、股权托管的概念股权托管即股权的委托管理,股权托管是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将股东名册委托股权托管机构管理的民事行为......


·遇到欠钱不还的公司怎么办 一、遇到欠钱不还的公司怎么办?
      遇到欠钱不还的公司怎么办一、遇到欠钱不还的公司怎么办?(一)协商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二)......


·一、如果离婚共同抚养好不好可以吗?
      一、如果离婚共同抚养好不好可以吗?双方协商同意即可,如果协商不成,法院才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由哪方抚养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


·发包商和承包商如何区分是什么?
      发包商和承包商如何区分是什么?一、发包商和承包商如何区分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是相对的。例如;甲方有一个项目需要找一个承包单位(也就是乙方)来做......


·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土地使用证什么签发?
      获得土地使用权后土地使用证什么签发?在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后最重要的就是办理土地使用证。在生活中人们拥有的只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只......


·民事诉讼当事人必须到庭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当事人必须到庭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在进行民事诉讼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是有一定的时间期限的,而且,会有一些案件要求当事人必须到庭。那么,民事......


·公司申请破产保护程序
      公司申请破产保护程序每一个公司都是汇聚着千百人无数年的努力,可是即使再努力也有些公司抵御不了重大危机的挑战。许多新型小公司随时都会面临破产......


·审查起诉阶段开始时间有多久
      审查起诉阶段开始时间有多久1、审查起诉时间,1个月;2、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3、改变管辖的,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