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专利无效答辩状有什么作用?

专利无效答辩状有什么作用?在了解专利无效答辩之前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是专利无效?专利为什么会被无效?专利无效一般是专利申请审查的过程中没有符合专利三性或者是因为专利技术与其他专利出现重复,还有是被人异议了专利,其实不管是申请的过程中还是申请已经成功的了都有可能被他人异议无效的可能。重要是如何应对专利无效,这个时候就需要做好积极的答辩了。关联文章《专利授权流程》在向专利局陈述意见时,如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办理退款手续、查询邮路等,此时可进行意见陈述,用于与审查员进行沟通,其办理手续是,提交意见陈述书以及必要的附件。其中意见陈述书应当采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统一印制的表格,附件根据办理的具体事务不同而有所不同;专利答辩的时候可以一些这些应对措施。第一、先要明确对方是以什么为由宣告你的专利无效?第二、在搞清无效宣告理由的基础上,再有针对性地逐一击破对方的无效理由;第三、不要忙于先举证,对方宣告你的专利无效,对方赋有第一举证责任,你先看对方有什么破绽,先让对方的举证和理由无效,要以攻为守,不要先防守。如果对方的无效理由站不住脚,你就无需举证了。专利审查员接受了我们所做的答复就证明该专利还是有机会授权,如果专利审查员不接受我们所做的答复那么审查员就有可能对该答复不通过,同时又有另一种可能,那就是给你再一次答复的机会,或是直接给你无效了;如果您仍想继续努力争取授权,只能通过提出“复审请求”来争取授权;所以建议答复、复审找专门的代理机构办理会靠谱一点。二、怎样进行专利无效宣告中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权无效请求人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应当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和说明所依据的事实。无效宣告请求书和有关文件应当一式两份。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对无效宣告的请求作出决定前,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撤回其请求。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未在该期限内补正的,该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综上所述,为了保证某项产品或者服务的唯一性,保护知识产权,通常会申请专利保护,但是会存在专利无效的现象,对于此类问题就需要进行专利无效答辩,主要是明确指出无效的原因、要举证说明有效的原因,并由专门机构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真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如何减少高空坠物的发生?
      高空坠物事件频发,严重威胁着路人的人身安全。为了能够更好的保障路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想法设法的减少高空坠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那么应当如何减少高......


·上班期间跟同事争吵打架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上班期间跟同事争吵打架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上班期间,同事间因为工作矛盾或者私人恩怨起争执,最后矛盾激化直接动手打架,一方情绪激动难以控制自己......


·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有什么区别?
      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有什么区别?一、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有什么区别?1、犯罪侵害的对象不同。敲诈勒索罪实施威胁的对象和取得财物的对象是同一个......


·民事(经济)案件委 托 代 理 协 议
      民事(经济)案件委托代理协议(委)字[]第号委托人(下称甲方)受委托人(下称乙方)甲方(原告)因与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


·农村谁继承家产谁养老吗?
      农村谁继承家产谁养老吗?不是。是否赡养老人与老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给财产没有关系。子女即使放弃了继承权,也有必须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1、我国《民法......


·工地工伤伤残鉴定10级怎么赔偿多少钱
      工地工伤伤残鉴定10级怎么赔偿多少钱一、工地工伤伤残鉴定10级怎么赔偿多少钱?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七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本地的工资标准的......


·劳务关系是否等于劳动关系
      劳务关系是否等于劳动关系事实上,一方面,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形式上有本质的区别,两种合同往往对应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对于合同......


·婚前保证书法律效力有吗?
      现实生活中,经常有这样的情况,男女双方准备结婚了,某一方写一份婚前保证书,其中各种内容都有。有关于财产的,有关于以后做家务的等等。那么这样的......


·一、行政拘留5天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根据法律规定
      一、行政拘留5天时间从什么时候算起?根据法律规定,执行治安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裁决治安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治安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


·想了解公司法能制衡股东吗?
      想了解公司法能制衡股东吗?公司法就是为了规范公司行为,保护公司法律而制定出来的法律法规。公司法里面的内容涉及广泛,大致上对所有公司出现的情......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罪立案标准是?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罪立案标准是??一、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立案标准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涉嫌下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