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司法鉴定轻伤标准怎样赔?赔偿项目有哪些?

在受到他人伤害后,并且在对对方进行诉讼时,需要对伤害程度进行司法鉴定。但是在缺乏相关知识的情况下,在处理事务中就会存在纠纷。接下来我们将为读者们介绍有关于司法鉴定伤害标准,司法鉴定轻伤标准怎样赔?具体赔偿需要对几个方面进行赔偿呢?为您解答。
  法定赔偿金额是看伤害程度所造成的误工费、护理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车旅费等及是否构成残疾及残疾等级等确定,是否构成轻伤并不能直接决定赔偿金额。
  轻微伤不构成刑事责任,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具体赔偿如下: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应当予以赔偿。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4、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
  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以上则是我们为读者们介绍的有关于“司法鉴定轻伤标准怎样赔”的相关知识,其中能看到是否构成轻伤并不能直接决定赔偿金额,在轻伤不构成刑事责任时,决定赔偿金额的是由六个方面进行的赔偿总额,每项赔偿都需要根据伤者实际情况进行判定,医疗费还需要医疗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般合同生效同时具备的条件?
      一般合同生效同时具备的条件有哪些一、一般合同生效同时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


·政府作为监护人需要履行哪些职责
      政府作为监护人需要履行哪些职责一、政府作为监护人需要履行哪些职责?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生命健康权被不法侵害;2、照顾被监护人......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包括?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包括有哪些?一、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包括有哪些1、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找出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并进行监控。常见的危险源有......


·重复保险的构成条件
      重复保险的构成需要满足四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重复保险必须是对同一个保险标的的保险,否则,即使投保人向不同的保险人投保了多份保险,也不是......


·被判缓刑在家还能工作吗?
      被判缓刑在家还能工作吗?在刑法对缓刑的规定中,没有限制缓刑人员继续工作。《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


·被继承人在哪里办遗嘱公证
      被继承人在哪里办遗嘱公证可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签订了无偿合同怎样解除?
      签订了无偿合同怎样解除?所谓任意解除权,是指不需要以对方违约为理由而主张解约的解除权。任意解除合同,即不符条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当事人违约为前......


·怎样认定行贿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有的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为了竞争一些职位,都会给负责人、领导等送礼。有的行为,就构成了行贿罪。那么,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具体该怎样认定行......


·前夫犯法孩子的抚养权会自动变更吗?
      前夫犯法孩子的抚养权会自动变更吗?一、前夫犯法孩子的抚养权会自动变更吗前夫犯法孩子的抚养权不会自动变更。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司法鉴定手续材料需要提供哪些?
      一、司法鉴定手续材料需要提供哪些?按照司法鉴定规则的要求,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


·回迁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我们对回迁房的定义都不陌生,回迁房主要是中国拆迁政策的产物。回迁房是国家对征收土地的使用者赔予的房产。很多人不太清楚回迁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