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司法拘留的条件都有哪些?

司法拘留的条件都有哪些行为人有如下几种情况的,可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1)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执行的;(2)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3)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4)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的;(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6)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协助执行人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二、司法拘留的期限是多久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司法拘留最长不超过15日。拘留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是对违法行为最严厉的处罚,只能由法定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适用。司法拘留是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对妨碍诉讼的行为适用的一种司法处罚,期限为十五日以下。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对于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再行起诉或受理。即在对违法行为作出拘留的决定后,如果没有新的违法行为,就不能对已受处罚的同一行为再次适用拘留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但发生了新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重新予以罚款、拘留。”同样地,如 果没有新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对妨害行政、刑事诉讼的行为也不能连续适用司法拘留。对同一违法行为连续适用拘留是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有关机关申请复议或申请国家赔偿《刑事诉讼法》第161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15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人民法院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该条规定的拘留属司法拘留,不是刑事拘留。司法拘留也是属于拘留中的一种,但这与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又是不太一样的。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上述几种情形下,才能对行为人进行司法拘留。至于司法拘留的期限,最长是不能超过15日的,并且一般都是由人民法院做出司法拘留的决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
      变更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应该怎么写呢?现代社会,市场上竞争激烈,各种各样的外资企业相继设立,设立外资企业是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的。如果之前不是外......


·民事证据的传来证据有哪些
      民事证据的传来证据有哪些三大诉讼中关于证据的分类其实是不同的,但从证据来源上来看都是包括了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那么您是否知道什么是传来证据......


·在现代企业和劳工的供应关系当中
      在现代企业和劳工的供应关系当中,经历劳动合同是一项必不可少的程序。劳动合同当中约定了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也约定了如果一方在违约或者侵权的情况下......


·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有哪些
      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有哪些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客体的权利:(1)文艺、艺术的科学作品。(2......


·校园伤害事故侵权纠纷案件中责任认定
          校园伤害事故的原因多样,情况复杂。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应根据不同的情况,对学校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以......


·注册资本变更税务登记证是否需要变更
      注册资本变更税务登记证是否需要变更?需要,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公司注册资本变更需要办理税务变更登记(记载有注册资本金项目),不办理会产生......


·一、离婚房子有贷款可以离婚吗?
      一、离婚房子有贷款可以离婚吗?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如今国家鼓励创业,很多人有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如今国家鼓励创业,很多人有了一定资本之后选择创业,通常,刚开始需要几个人合伙,这样成功的概率大些。各方确定好合......


·合同法律关系中法定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法律关系中法定撤销权的情形有哪些?合同法律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做出,如签订合同,在符合某些情形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行使......


·法院的判决由于人为因素
      法院的判决由于人为因素,判决证据的影响,其公正性对于被告双方有时会存在较大差异,有利的一方自然服从法律判决们不利的一方就会提起上诉,以便获得......


·土地使用权能质押么
      土地使用权能质押么一、什么是质押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