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挤塑板购销合同一般都有哪些内容?

挤塑板购销合同一般都有哪些内容?
  
  挤塑板购销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经济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购销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标准
  
  1、产品的名称:挤塑板
  
  2、产品的品种
  
  3、产品的规格:cm(厘米)×60(厘米)×1.2米
  
  4、产品的质量标准:甲方根据乙方对产品标准的要求,为其提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GB/T10801.2-2002(挤塑板)
  
  二、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产品销售合同模板2、产品的计量单位、方法以现场实际送货签收凭证为准
  
  三、产品的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甲方负责送货,乙方承担运输费用,货物送到指定施工地点,有接货人或其委托接货人在上签字确认后,货物交接完毕。
  
  2、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接货人(委托接货人),如乙方变更接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委托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重新安排运输计划,如果乙方违反该约定,延期交货与甲方无关。
  
  四、产品的交货时间
  
  乙方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交货时间,甲方应及时将货物交往交货地点,直到供货结束,不得影响乙方施工进度。如乙方少于7天通知甲方,造成延期交货与甲方无关。
  
  五、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结算
  
  1、产品单价:6cm×60cm×1.2米 ,挤塑板单价为元/m3,产品总造价格共计为 元。
  
  2、货款的结算方式:预付款款 元。
  
  六、验收方法
  
  1、甲方提供所有货物必须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产品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标准(按JC623-1996标准允许误差为+1KG/立方米),乙方在验收时间内,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应一面妥善保管,一面在一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如乙方未按约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需产品符合合同约定。
  
  乙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编号、运输车辆、到货日期、接货人姓名,说明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批号、合格证、数量、检验方法、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要求的处理意见,以及甲乙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事项。
  
  2、乙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七、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所产产品的品种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可拒收。甲方负责包换。
  
  八、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退货向甲方偿付退货款3%的违约金
  
  2、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该部分货物的货款2倍的违约金以及运输费
  
  3、乙方如填错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甲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九、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包括担不限于火灾、水灾、地震、台风、自然灾害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24小时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以上就是挤塑板购销合同的相关内容,装修公司采购挤塑板的时候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把产品数量、价格、交货期等关键信息都要约定清楚。同时,还要写明供应商违约责任和处理纠纷方式。这样,如果材料厂在供货途中产生任何问题,都可以通过合同的条款来解决。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质权人可以进行存单质押处置吗?
      质权人可以进行存单质押处置吗?一、质权人可以进行存单质押处置吗质权人不可以进行存单质押处置。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


·公司法认缴股权质押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认缴股权质押有什么规定?虽然我国法律对于股权质押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股权的确认比较复杂,因此关于股权的界定并不十分清......


·近些年来,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掀起一阵买房炒房的潮流,安置房
      近些年来,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掀起一阵买房炒房的潮流,安置房,房改房,房屋交易市场也出现了很多问题,例如小产权房买卖纠纷问题,安置房产权转移......


·老人去世债务是否由子女承担?
      老人去世债务是否由子女承担?老人去世债务是否由子女承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继承的话,需要在其继承的财产范围内进行承担债务。债权人去......


·当一审不认罪二审认罪能从轻吗?
      “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出于知错、悔改心理明示承认或默示自己已经做出某种犯罪事实的行为。“认罪态度”是认罪或者不认罪的一种语言表白。......


·不得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是哪些条件
      不得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是哪些条件?在现在的生活中,我们很多人都会面临一些债务问题,但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我们还有很大的不足。我们不禁会存在......


·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是多久对于很多刚步入社会进行工作的年轻人来说,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会有一个劳动合同试用期。试用期是针对在短的时间内......


·广东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是一个经济大省,一个省的经济进步必然少不了建筑物的更新,这样才能带动更多的交易流通,产生更多的GDP。可是土地的建设......


·拖欠工资劳动局2000元受理吗?
      拖欠工资劳动局2000元受理吗?一、拖欠工资劳动局2000元受理吗受理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承包劳动关系判决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承包劳动关系判决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等)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


·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
      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