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处理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怎么处理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指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政府部门申诉。而法院也必须受理老年人主张合法权益的诉求。人民法院以及有关部门不可以推诿拒绝老年人的合理诉求。那么我们就看看关于老年人碰到的典型权益被侵犯的法律规条:1.当老年人与亲属发生纠纷(赡养及抚养又或是经济纠纷时),可以向负责调解部门进行申诉,再由调解委会负责与家庭成员沟通,达成和解解决问题的目的。2.当老年人因婚恋原因与家人产生纠纷(家人拒绝老年人黄昏恋的、拒绝抚养赡养老人的),有关部门对其家人进行严厉批评,严重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治安责任和行政处罚)3.老年人申请索要赡养费抚养费的,法院会先执行子女支付赡养费。4.老年人因国家公职人员的失误导致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利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严重者失职人员给予撤职以及刑事责任。5.老年人家属对老年人财产有诈骗、盗窃、恶意占有以及故意损坏的情况下,视情节轻重处以治安拘留或者刑事处罚。6.侮辱恶意中伤诽谤老年人的。处治安拘留甚至刑事处罚。7.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对老年人人身财产有违法伤害行为的,严重者处以刑事处罚;工作人员未对老人进到护理责任的,以批评教育为主,严重者治安拘留甚至刑事处罚。8.老年人专用设施设备不合格,导致老年人受伤的,管理负责人没尽到监管责任。有部门负责人择其令改,进行民事赔偿,严重者刑事处罚。9.养老机构必须具备资质,不具备资格并且不达标的养老机构,有权依法取缔的;符合标准证件不齐的需要补办相关手续才可以继续经营。10.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负责人行政处分,造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三条?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延。通过以上可以看出我国对老年人的权利保障还是很全面的,遇到问题即使寻求有关部门的帮助。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南京工亡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如果很不幸在工作的时候,因为工作的原因造成工人的死亡。用工单位就必须向其家属赔偿相应的金额,因为对于家庭中的被抚养人而言,他们就失去了生活来......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必须约定诉讼法院?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必须约定诉讼法院?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不是必须约定诉讼法院,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


·2023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河南省在发展城市过程中,会占用到城镇附近的一些农村土地。农村失去承包的耕地,就没了一块经济收入。作为征地部门,要给农民一笔补偿款。具体补偿方......


·管辖权转移申请方式是什么?
      管辖权转移申请方式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管辖权。当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


·申请行政复议应当符合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行政复议应当符合的情形有哪些?一、申请行政复议应当符合的情形有哪些?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具备下列情形:(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


·股东会可以选董事长么?
      股东会可以选董事长么?股东会不可以选董事长,董事长是根据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推举而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


·恐吓罪的追诉期是多久
      恐吓罪的追诉期是5年。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夫妻二婚怎么立遗嘱才算是有效的?
      夫妻二婚怎么立遗嘱才算是有效的?(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


·一、女方如果有乙肝离婚抚养权吗?
      一、女方如果有乙肝离婚抚养权吗?男方如果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合适会判给男方的几率更大。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


·盗伐木罪已批捕会怎么处理?
      一、盗伐木罪已批捕会怎么处理?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可以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而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讯问。《中华人民......


·山东省关于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山东省关于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一、山东省关于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山东省关于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的规定具体如下:1、山东省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