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不签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

不签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
  
  
  公司如果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需要从第二个月开始向你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某公司在明知聘请的几个农民工不肯签合同的情况下,不及时与他们解除合同留用数月,结果公司自食恶果。
  
  
  劳动者不愿意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6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公司在农民工不同意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并未“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而是一拖数月,属于违法用工。公司不仅要纠正自己的违法用工行为,还必须依法向他们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是需要进行经济处罚的,但是如果是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该先以纸质的形式通知劳动者,这样可以避免在法律仲裁中没有必要的麻烦。劳动合同是保护个人的基本利益,大家还是有必要进行签订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附带民事诉讼条件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附带民事诉讼条件有哪些一、侵犯商业秘密罪的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法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


·刑事诉讼法的三大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我国有一部分公民,容易把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和我国的刑法相混淆。要知道,刑事诉讼法和我国的刑法其实是两部法规。具体的要求和规定都是不一样的,......


·工伤鉴定需要等多久出结果?
      员工在工作时间或在上下班途中等因为工作而受伤,一般都应该做工伤鉴定。然后再根据工伤鉴定结果申请相应数额的赔偿。那么,工伤鉴定需要等多久出结果......


·专利权的终止包括哪几种情况
      专利权的终止包括哪几种情况专利权是一种有期限的无形财产权,期限届满,权利便依法终止。同时更多的专利权由于专利权人不愿维持,或者主动放弃而在期......


·贵阳儿童车祸的理赔标准是什么?
      贵阳儿童车祸的理赔标准是什么?一、赔偿标准1、医疗费赔偿标准指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


·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比较重要的就是最终的赔偿问题了。而此时也
      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比较重要的就是最终的赔偿问题了。而此时也有不少当事人会因为事故赔偿产生争议,这种情况情况下若想要争取更多的利益,就不得不......


·一、拒收邮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么?
      一、拒收邮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么?可以拒签,但是拒签视为有效送达。如果快递单据上明确写着邮件内容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那么劳动者即便是拒......


·民事诉讼开庭审理程序是什么?
      民事诉讼开庭审理程序是什么民事纠纷在庭审阶段也是需要遵守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法条的,庭审阶段是庄严并且肃穆的。法官和检察院,同时也包括原被告......


·新婚姻法 非婚生子有哪些规定?
      现实生活中非婚生子的情况很多,非婚生子就是父母不是婚姻关系所生子女。我国法律是明确规定了对于非婚生子的人违反了人口于计划生育的法规,按规定需......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不管是对于法官来讲还是对于夫
      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不管是对于法官来讲还是对于夫妻双方来讲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如果离婚之后夫妻双方在经济方面如果还有牵扯的话,很多问......


·土地使用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公民对土地使用时间并不是永久的,而是需要办理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权证上会显示使用年限。根据国家法规,不同类型的土地,如房产、工业用地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