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交通肇事骨折伤申请司法鉴定需要多久出结果


  一、交通肇事骨折伤申请司法鉴定需要多久出结果?
  
  
  伤残鉴定申请不是向法院申请的,而是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申请,申请以后符合条件正式受理的,马上就可以做鉴定,鉴定以后15个工作日左右提供鉴定报告。只要是依法成立的鉴定机构,具备鉴定资质,法院一般会采信。但是,如果对方提出重新鉴定申请,法院一般情况下也是会准许的。
  
  
  法律并没有规定必须得由法院委托相应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才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已经申请并做出鉴定结论,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如果对方有异议,并有一定理由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委托相关的部门进行鉴定。但如果双方都没有委托鉴定,在诉讼中,一般应当由法院委托相应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为妥。
  
  
  二、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1、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4、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6、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司法鉴定机构需要的鉴定时间取决于当前的实际情况,况且,司法鉴定的结论会影响到交通肇事者后续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的数额。司法鉴定机构对出具的司法鉴定结论会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在诉讼活动开始之后,人民法院还有可能请司法鉴定人到庭作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精神病人负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人负刑事责任吗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


·土地使用证继承协议书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继承协议书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


·醉驾标准处罚包括了哪些
      醉驾标准处罚包括了哪些一、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


·什么是股份两合公司
      什么是股份两合公司一、简介股份两合公司,是指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出资组成,是介于无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一种股份公司......


·新婚姻法离婚精神病可以离吗?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离婚精神病可以离吗?配偶患有精神病,如果导致了夫妻感情破裂(也就是不想再履行夫妻义务时)是可以请求离婚的。但......


·当事人变更合同有效吗
      当事人变更合同有效吗一、《合同法》规定: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


·可以另外指定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是谁
      可以另外指定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是谁《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监护权由村委会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自然证明由村委会开具没......


·合同诈骗罪数额巨大标准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是侵犯财产性的一类犯罪,实施合同诈骗,往往涉及的钱财都比较多,因此,它诈骗的钱财要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下面,我们......


·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有哪些?
      无效投标是指在投标的时候,参加投标的企业因为投标文件中有某种违法或者不符合这次招标要求的,进行招标的工作人员就会对这个投标的文件进行无效的判......


·借贷没约定利息该如何解决
      按着我国法律的规定,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借贷,如果想要计算利息的话,必须在借款合同中作出约定,如果约定不明或者不能证明事先做出了约定,视为没有作......


·劳动仲裁时效有什么规定
      劳动仲裁时效有什么规定劳动仲裁申请时效2008年5月1日前,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