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夫妻结婚10年财产如何分配?

一、夫妻结婚10年财产如何分配?
  
  
  结婚时间的长短并不改变夫妻之间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的认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了的,婚姻法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是平均分割,适当照顾女方。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共有财产分割的原则与方法
  
  
  1、双方协商处理共同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法律许可并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共同财产的分割只要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协商。只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法院就应当予以承认;在协商不成,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方法判决。当然法院判决的原则与方法也是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指导。
  
  
  2、法院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
  
  
  如当事人不能协商解决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为使得共同财产能够合情合理的分配,我国所确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女方、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情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
  
  
  (1)男女平等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表现为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因为女方在实际生活中收入较低,就少分或者不分其共同财产。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份额的平均。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2)保护子女、女方权益原则。这就是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首先要将子女、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切实保障子女离婚后的生活与健康成长的物质需求。在离婚时,为保障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分割共同财产时需照顾子女利益,照顾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或者将共同财产分给子女一部分。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我国婚姻法对于判决离婚,实行破裂原则离婚立法,只要夫妻感情确以破裂,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均可以获准离婚。即使是因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亦可获准离婚。但是,如离婚是一方有严重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如通奸、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也包括其他违反婚姻义务、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带来极大的身体、精神的伤害,也严重破坏夫妻感情。所以无论无过错方是主动要求离婚,还是被动承受离婚的后果,都应该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得到照顾,以弥补其所受到的身心伤害与痛苦,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需要说明的是:照顾并不是一种民事责任,其性质不同于离婚时损害赔偿。得到照顾的一方依然可以依据离婚时损害赔偿的规定要求获得赔偿。
  
  
  (4)有利于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原则。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知识产权的财产性收益。
  
  
  (5)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结婚时间的长短唯一跟共有财产分配有关系的就是,结婚时间越长,一般夫妻之间累计的共有财产的数额越多。同样的,这十年期间,如果夫妻两个人之间因为做生意破败或者其他的事情根本就没有可以分割的共同财产,这样的话,离婚的时候,恐怕双方反而要处理的就是十年期间首付的共有债务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最新刑事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最新刑事办案流程是怎样的一、最新刑事办案流程是什么样的1、立案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


·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
      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如果只在责任方上纠结具体的赔付问题缺乏实际的意义,因为依据第有关法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包括哪些
      《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三十三条股东查阅、复制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医疗事故鉴定的鉴定部门是医学会。具体是: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


·处理医疗事故应遵循哪些原则
      对医疗事故的处理,其实也会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当然这其实也少不了一些原则。也就是说,实际对医疗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应当遵守法律方面作出的原则性......


·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
      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一、新商业车险费率是什么?根据《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保......


·五千以下欠钱不还怎么办?
      五千以下欠钱不还怎么办?应当明确要求对方还款,有困难的可以协商分期进行延期支付,但拒不还款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欠款多少都可以起诉,法律上......


·在买房时,并不是交完款项可以入住之后这间房子就属于买主了,要
      在买房时,并不是交完款项可以入住之后这间房子就属于买主了,要将所有手续全部办完才算是买房成功,其中包括最重要的房产证,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名字......


·交通肇事刑事赔偿影响民事赔偿吗?
      交通肇事刑事赔偿影响民事赔偿吗?一、交通肇事刑事赔偿影响民事赔偿?交通肇事刑事赔偿影响民事赔偿,两者会相互影响,相互交叉。《刑事诉讼法》关......


·知识产权贯标补贴数额是否都一样?
      知识产权贯标补贴数额是否都一样?一、知识产权贯标补贴数额是否都一样?每个省市的政策都不一样,像广东省是5万、深圳市20万、区里是10-30万不等。......


·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在化建设一直是我国非常注重的一方面,农村的发展一直是我国非常关注的民生问题,所以现在的许多房屋拆迁建设绿化商城道路交通是非常普遍的,所以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