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听证办法中规定的听证范围有哪些?
执法单位拟作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以及对公民个人处以一千元以上的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一万元以上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三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按照本程序组织听证。
二、听证组织机关和听证人员
(一)法规授权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查处的适用听证程序的案件,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行政机关也可以根据需要指定受委托组织自行组织听证,行政机关派员参加。
(二)听证主持人由听证组织机关法制机构派员担任,也可委托执法机关或执法机构非本案调查人员担任。
(三)听证组织机关可以指定本机关非本案调查人员为书记员,承担制作听证笔录和协助听证主持人组织听证工作。
三、听证主持人职权、职责
(一) 听证主持人行使下列职权:
①决定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②决定听证中止、终止或者延期;
③决定证人当场作证。
(二) 听证主持人应当做好下列工作:
①将听证通知书送达听证参加人;
②就本案事由和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理由和依据进行询问;
③要求听证参加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
④维持听证秩序,制止违反听证纪律的行为;
⑤审阅听证笔录,并提出书面意见。
(三)听证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
①是本案调查人员的;
②是当事人、本案调查人员近亲属的;
③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需要明确的是,听证的适用是有条件的,一般情况下,是为了保证司法公正和避免法律适用的错误,司法机关可以举行听证会,并就相关的犯罪事实进行认定。进行听证的公民应当根据听证举办机构所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严格遵守司法机关的相关规定,避免出现违法犯罪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遗赠扶养协议生效要件是什么?
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新确立的一项具有高效力的法律条例,其法律效力高于民法典和遗嘱,是建立在抚养人和被抚养人之间相互协议的情况下的,是一项具有民......
·无固定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标准是多少?
无固定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标准是多少?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诉讼时效中断时间计算是怎样的
诉讼时效中断时间计算是怎样的诉讼时效中断时间计算是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以权利人消极不行使权利为前提条件,若此状态不存在......
·购销合同跳单不正当竞争的原因是什么
购销合同跳单不正当竞争的原因是什么一、什么是购销合同跳单“跳单”行为亦称为“跳中介”,是指买受人或出卖人已经与中介(公司)签署了预售确认书、......
·犯罪中止的条件具体有几种
犯罪中止的条件具体有几种犯罪中止的成立应具备三个条件:为了更好在司法实践中掌握犯罪中止应用,有必要对犯罪中止,犯罪的未遂,犯罪未遂进行比较犯......
·怎么确定房屋征收中的评估报告是否合法?
怎么确定房屋征收中的评估报告是否合法?第一,判断出具评估报告的主体即评估机构和评估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根据《房地产评估机构管理办......
·假离婚变真离婚财产怎么办
有的夫妻可能会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想要假离婚,但此时却是真的去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这种情况下,假离婚就有可能演变为真离婚。若假离婚变真......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证实唯一监护人?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何证实唯一监护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加以证明,或者向法院进行申请。二、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婚姻法》第三十......
·监理人应该履行哪些合同义务有哪些
监理人应该履行哪些合同义务有哪些?监理人在是一个比较重要的角色,也承担着一定的责任,只有承担其自己的责任,尽好自己的义务才能做好监理工作。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