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婚前买房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婚前买房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前出已资购买房屋,完成了取得房屋产权的实质要件。婚后才办理了房屋的的产权证,只是对该房产赋予了外在的证明,并不是婚后办理的产权证就是共同财产,因此婚前购房婚后房产证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相关内容
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归谁所有,以夫妻双方的约定优先。有约定的,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夫妻双方的约定,可以以书面形式约定,也可以以口头形式约定。对于口头形式约定,必须双方无争议,方按口头约定的协议处理。夫妻双方关于共同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规避法律。
如果规避法律,则该约定无效。所谓规避法律的约定,是指该约定规避法定义务,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例如,夫妻一方为了转移财产,避免个人所负债务,在离婚时约定把所有的财产归于另一方所有,使其债权人难以获得应得的财产,或者进行假离婚以逃避债务,这样的约定侵犯了他人的利益,属于规避法律的行为,约定无效。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按照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时,则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人民法院在审理夫妻共有财产分割问题时,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
(1)男女平等。法院所判决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根据该法第17条的规定,基本上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平等的处理权,由此,在离婚分割这部分财产是夫妻双方也应处于平等的地位。
(2)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面应当注意不得侵犯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要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意愿。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法院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如果一方当事人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权利时,法院应尊重其选择,不应加以禁止。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法院在判决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归一方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应不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经营的正常进行,特别是现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生产资料的比重占的比较大的情况。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分割时也应根据双方各自的实际需要,使物尽其用,方便生活。
如果房子是婚前一方出资购买的,不论房产证是婚前还是婚后拿到的都不应该算作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在离婚进行分割时都是可以部进行分割的部分。如果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对于房子决定进行分割的,法律也是认可的,但是需要签署相应的离婚协议书明确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抚养费要给到多大年龄
抚养费要给到多大年龄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
·刑事诉讼法第80条内容有哪些
该法条描述的是先行拘留的情况。什么是先行拘留,那就是公安机关、国安部门或者是检察院发现犯罪嫌疑人有恶劣的行为或者态度,是可以提前把他控制起来......
·使用商标后没有销售的是否构成侵权
不构成,如果是使用了商标,但是并没有投入市场,或者用于销售让大众知晓的情况下,不属于侵权行为。法律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
·继承人放弃转继承怎么写?
继承人放弃转继承怎么写?一、继承人放弃转继承怎么写?继承人放弃转继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写明,一般需要写明放弃继承的时间、原因以及明确的表示......
·一、起诉离婚探视权证据包括哪些?
一、起诉离婚探视权证据包括哪些?1、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享有探望权的主体必须是曾经存在夫妻关系、离婚后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包括生父母、......
·受贿罪怎么构成 受贿罪一般判几年
是不是只要国家工作人员有收受他人贿赂的行为,同时也为他人谋取了利益的话,就一定构成受贿罪呢?其实不然,这还要看是否满足规定的构成要件内容,那到......
·刑法意义上的假药如何界定
药品管理法第7条作出明确规定,药品的生产企业必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生产安全许可证》;该法第48条规定......
·未成年人可以购买贵重物品吗?
未成年人可以购买贵重物品吗?一、未成年人可以购买贵重物品吗未成年人不能购买贵重物品。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们只能购买......
·渝北区征地补偿是如何实施的?
渝北区征地补偿是如何实施的?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征地,征地这件事,我们最关心的就是补偿了。合理充足的补偿是避免征地拆迁矛......
·劳动仲裁不予执行的情形都有哪些
劳动仲裁不予执行的情形都有哪些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
·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有什么区别
关于医疗方面的问题,除了常见的医疗事故外,还有可能出现医疗过失、医疗过错等等,而这些其实都是有一定差异的。那么医疗事故与医疗过失有什么区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