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挪用公款的要件具体有哪些

挪用公款的要件具体有哪些1、挪用公款罪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2、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3、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4、挪用公款罪还需要国家工作人员明知是公款而使用,侵犯的是公共财产的使用权。刑法第384条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最新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挪用公款需要自己注意自己的实际情况,如果自己的权益维护没有问题,那么自己就需要积极的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这样自己的权益保障才会有着重要的实践意义,但是存在操作上的复杂性,需要自己多加注意其中的限定情况,从而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延期交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当事人在进行购房磋商的时候,会就交房的具体时间做出一个约定,而要是开发商迟于这个时间交房的话,则就会构成延期交房,此时需要对购房者承担违约赔......


·企业职工判缓刑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职工如果在日常生活中触犯了刑事法律,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缓刑,企业应当如何处理该职工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一般来说,用人......


·离婚后男方不出抚养费该怎么办
      要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确定由女方抚养孩子,男方支付抚养费的话,那这样也算是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了处理。不过实践中,很多人在离婚之后却不按照之前的......


·交通人伤事故医药费全额报销吗
      交通人伤事故医药费全额报销吗?医药费一般不是全额报销的,一是,只投保的了交强险,那么保险公司只能赔偿医药费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其他误工费、......


·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么
      我们知道劳动者自己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辞职,也就是说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么,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赔偿......


·上市三类股东是什么意思?
      上市三类股东是什么意思?一、什么是上市三类股东?所谓“三类股东”是指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指基金子公司和券商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多少钱?
      在离婚的过程中,会因为各种原因造成夫妻的不合以及冲突。离婚有两种,一种是协商离婚,另一种是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是一个对于夫妻一方相对公平的过程......


·一、江门给付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江门给付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


·房主本人去世后,怎样卖房子?
      房主本人去世后,怎样卖房子?房主本人去世后,怎样卖房子?继承人需要县对房产进行公证,说明自己对这套房子有处理权。交易协议达成后,继承人直接......


·西安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
      西安征地补偿的标准是多少?一、西安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5000元/亩,由涉及市、县(区)政府按照......


·办理房产抵押应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房产抵押应提交哪些材料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房地产抵押须在签订抵押合同的30日内在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