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是怎么样的

犯罪行为是我们国家不容原谅的严重行为,但对于只违反了行政法规,却不认定是犯罪的行为,只有采用行政处罚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现在我们来看看行政处罚听证会程序是怎么样的。行政处罚听证会要先完成以下两个步骤才可以开展听证会:1、确认参加听证的所有人,其中包括:代理人和参与案件的所有相关人员。2、通知所有的听证人参加听证会,一般情况下,通知是由听证主持人下发的,并且在听证会进行的7日前就应该通知好所有人。行政处罚听证会的程序:1、听证记录员在听证前,检查所有的听证人是否全部到场,做好登记的工作,听证会开始前要对所有的听证人做一个简单的身份介绍,对于委托人,还需要将身份证明给主持人检查。2、听证会开始后主持人要求会场肃静,并且宣布听证会进行时的所有纪律。3、对听证的内容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质证时应该围绕证据的三性进行质疑、说明、辨驳,如有异议,双方当场就应该发出质疑,当场质证、辨论,听证会结束后再质证是没有法律意义的。4、听证调查阶段。听证组织机关对提交的所有证据做一个详细的调查,核实。5、主持人宣布调查结果并且宣布听证会结束。在听证会进行的过程中,由于某些原因可能会导致中止听证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下,只有把导致中止的原因解决了,主持人才可以宣布恢复听证会的进行。不是每一个听证会都能正常进行,当出现下面的情况之一时,听证会是不能开展的:1、听证会的当事人没有正当的理由说明就缺席听证会。2、当事人由于某些原因突然出现死亡或者组织早已解散了三个月而导致不能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3、其他需要终止听证会的原因。行政处罚听证会主要的程序就是以上几点,其中每个程序所涉及的内容还有很多,这里就不一一介绍了,大家只要知道总体是这样进行就可以了。对于听证会准备的证据,当事人双方应该有足够的语言进行证明,否则提供的证据将当做无效处理。这里大家要注意了。最后希望小编提供的信息,对大家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普通诉讼时效2年还是3年?
      普通诉讼时效2年还是3年?普通诉讼时效是3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约定两种形式,第一种赔偿损失的方法。即约定由违约一方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第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


·一、海宁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大概是多少?
      一、海宁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大概是多少?海宁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大概是300-600元,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临沂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现状是什么?
      临沂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现状是什么样的我国规定有关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制度时就是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解决企业家们的后顾之忧,使其可以提高和......


·诈骗罪不退赃能减刑吗
      如果罪犯有立功表现,是可以减刑的,如果重大立功,则应当减刑,因此,犯诈骗罪没有退赃,依然是有机会减刑的,但是如果积极退赃的话,会被认定为确有......


·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条件是哪些?
      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条件是哪些?一、合同的生效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


·合同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区别?
      合同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的区别?双方当事人如果签订了某项合同,为了今后矛盾的有效解决,一般都会对该合同的违约责任进行严格的规定,当然,一些人还......


·伪证罪的严重后果是怎样的
      在刑事诉讼当中,如果相关人员有作伪证的行为,那么多半是会构成伪证罪的。那么您知道伪证罪的严重后果是怎样的吗?而司法实务中,又是如何对伪证罪进行......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使用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使用怎么办?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


·有哪些
      有哪些非讼的债务催收方式一、有哪些非讼的债务催收方式1、电话催付电话催付在收帐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其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什......


·刑事诉讼法注意事项有哪些?
      刑事诉讼是我国三大诉讼之一,刑事诉讼活动是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按照规定,刑事诉讼的程序包括立案、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发起公诉、法院审判和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