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的区别主要是什么?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有明显不同,具体区别有如下几个方面1、主体要件不同,这是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最主要、最本质的区别。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2、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3、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只能是公共财物。4、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5、法定刑上有所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贪污罪一般以5000元作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对不满5000元、情节较重的,也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二、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从法条上可见,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定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职务侵占和贪污的这种行为肯定都是严重违反刑法的,犯罪嫌疑人在本质上都根本就没有正确的认识,当前自己所拥有的职务和权力是来自于其他人的信任,本应该利用手中的职权更好的造福于企业,造福于社会和民众,反而却利用职权大肆的私饱中囊,最终的结果必然是害人害己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法定代理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法定代理终止的原因有哪些一、法定代理终止的原因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终止:(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代理......


·高速征地补偿新标准年如何规定?
      高速征地补偿新标准年如何规定?高速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1、地类的界定(一)水田:指有水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用于种植水生作物......


·无证婚姻多久形成事实婚姻?
      无证婚姻多久形成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的,不管多久都不会形成事实婚姻。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民法典》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事实婚姻是一种婚姻......


·合同无履行期限,合同是否生效?
      合同无履行期限,合同是否生效?我们签订了合同,也许因为一时的粗心大意,并没有详细的写清楚合同的履行期限,那么合同无履行期限,合同是否生效?针对......


·过世者的土地使用权怎么办
      过世者的土地使用权怎么办我国针对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有规定的。通常情况下,土地的使用年限一般为40年到70年不等。所以说在这一过程当中,有可能土地使......


·高空坠物砸人是违法行为吗 会不会坐牢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有可能你走到路上会被石头绊倒,走在小区下面会被东西砸到时,但当时人就会很疑惑从天而将的祸责任应该谁来承担,......


·父母离婚爸爸的监护人是谁?
      父母离婚爸爸的监护人是谁?父母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可以归其中一方;但是双方依然均是双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申请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程序是什么?
      申请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程序是什么?一、申请医调委调解医疗纠纷程序是什么?医调委全称“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隶属于市司法局,由具......


·劳动协议上签署日期空白有效吗?
      劳动协议上签署日期空白有效吗?一、劳动协议上签署日期空白有效吗?签劳动合同没写日期,应当要求单位补齐合同相关要素,合同没写日期,但是双方......


·自首的量刑的原则是什么?
      一、自首的量刑的原则是什么?原则:1、主要根据犯罪事实。犯罪人投案自首可以使其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社会的持续状态结束,但是给社会造成的损害并......


·青岛市医患赔付的依据是什么
      其实绝大多数的医患纠纷都是以患者的生命健康权为代价的,不能说引起医患纠纷的这全部是在于医院的责任的,有时候患者家属不配合治疗或者是不在手术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