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大学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一、大学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的规定是什么?
  
  
  近期讨论比较多的就是“大学生出交通事故误工费能够得到赔偿吗”的问题,大学生是指的在学校学习以及生活的一群社会青年,大学生因还没有完成学业,其没有固定的收入,更无证据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不属于劳动行业,没有与大学生相同或相近的行业存在。因此,大学生即便有误工时间的法医鉴定结论,但也无法获得误工费的赔偿。
  
  
  大学生受伤期间未从事务工活动,没有任何有报酬的工作,故要求赔偿误工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不能支持。如果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发生前利用假期在外务工且有固定收入,就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丧失劳动能力到恢复劳动能力这一期间,因无法正常劳动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误工费的规定为:“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其他法律规定
  
  
  学生通常情况下是没有误工费的,但是需要赔偿其他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但如果受伤的在校学生为已成年的大学生,其有证据证实交通事故发生前其利用假期在外打工且有固定收入,但因交通事故导致无法继续在假期打工的,则其假期期间可期待的打工收入,应作为误工费计算赔偿。再例如受伤在校成年大学生,在学习期间勤工俭学,从事家教等劳务获得,则其可期待的劳务报酬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消极损失,也应作为误工费计算赔偿。
  
  
  在我们国家,误工费用的赔偿是依据当事人的工资收入水平挂钩的,因此在校大学生如果没有收入的话,自然不会得到误工费用的赔偿,但还需要注意的一点,如果说已经是成年的大学生,而且在假期确实存在着打工的状况,有固定收入就可以要求误工费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


·域名备案需要资料都有什么?
      域名备案需要资料都有什么?现阶段我国对于管理域名备案的方面的规定是比较严格的,因为它切身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违法传播不良信息等。所以现在在相......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还问我借钱?
      别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还问我借钱?1、别人欠钱不还还借钱,如果是暂时没钱,可以让他打欠条,帮他度过难关,如果是欠钱不想还,可以协商措置。有些欠款人......


·哪些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
      哪些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


·电瓶车逆向行驶不交罚款会怎样?
      电瓶车逆向行驶不交罚款会怎样?一、电瓶车逆向行驶不交罚款会怎样?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


·北京市社保补缴买房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北京市社保补缴买房的详细规定是什么?1、社保可以补缴2、买房资格(连续五年纳税(可以断月不能断年)(连续60个缴纳社保(其中最多只能有3个月社保补缴......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


·老公前妻要抚养费合理吗?
      夫妻双方离婚之后如果没有特殊的情况是没有必要联系的,如果男方再婚组建了一个新的家庭时候,这个时候如果男方的前妻来索要抚养费,作为妻子肯定会疑......


·实物证据和书面证据的区别
      实物证据和书面证据的区别在法律层面上,涉及报案或者司法途径,证据往往分为两种,实物证据和书面证据。每种证据对于案件的审理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的种类分别是什么
      就刑事犯罪而言,具体可以分为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其中不管是犯罪故意还是犯罪过失都是对应了一些具体的情况的,那究竟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的种类分别......


·子女放弃继承没公证吗?
      子女放弃继承没公证吗?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放弃房产继承同样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公证,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