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调解书里财产分配未履行怎么办?
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人认为,既然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那在一方不按约定履行义务时,另一方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就行了,没必要再起诉。笔者认为,离婚协议对当事人存在法律约束力并不代表其具备当然的法律效力。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仅对其进行的是形式上的审查,在未经法院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就不能认为其当然合法、有效。所以,除了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仲裁机关的裁决、经公证的债权文书等中的财产部分可以强制执行外,其他文书在未经有权部门依法确认其效力之前,不能直接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因此,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在婚姻法中明确规定了双方在婚后的收入都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那么在处置和使用共同财产时,也是需要征求配偶的意见,如果双方在婚后出现感情问题要办理离婚手续的,也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那么在离婚时不仅要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同时也要将抚养权分割。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办法是什么?
夫妻双方准备离婚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并协商分割方案,其中房产的分割应该是双方关注的焦点,毕竟,在很多家庭,房产还是最大的家庭财产。关于......
·离婚协议约定男方支付赔偿可以吗?
离婚协议约定男方支付赔偿可以吗?离婚协议约定男方支付赔偿可以,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行,可以签订协议来进行认定。法院判处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
·离婚后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结婚需要什么手续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处理,而通常情况下抚养权归其中一方,但日后也是可以进行抚养权变更的,只不过需要有利的证据支持......
·去哪里交社会抚养费
去哪里交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机关是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受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在委托权限内,......
·请愿信息公开的程序是什么?
请愿信息公开的程序是什么?一般来说,政府重大事项都通过网站或者公报的方式对外发布,比如征地拆迁信息、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居民通过政府信息......
·辞退工伤员工的赔偿有哪些
辞退工伤员工的赔偿有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经......
·加班费计算方法有哪些
在当今社会,根据我国劳动法所规定的内容,凡是用人单位让员工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话,那么所在的用问单位就得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费作为工资报酬的补贴......
·填了合同对方要求毁约怎么处理?
填了合同对方要求毁约怎么处理?填了合同对方要求毁约可以通过和对方私底下协商来进行解决,得到法院诉讼来要求违约金承担。1、违约金的金额和计算方式......
·民事诉讼标的额的含义是什么?
民事诉讼标的额的含义是什么?民事诉讼标的额的含义是双方当事人所尽有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的具体的金额,当然任何的一种东西它都是可以成为合同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