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30.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6309110

一、驾驶人员醉驾中的后果有哪些?

一、驾驶人员醉驾中的后果有哪些?
  
  
  1.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2.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3.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4.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5.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二、司法解释
  
  
  因很多特定职业以故意犯罪作为禁入门槛,故讨论“醉驾”入刑对个人的影响之前,有必要先讨论下,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是否属于故意犯罪。对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危险驾驶罪的两种情形(包括醉酒驾驶)一般认为是故意犯罪,这种故意表现为机动车驾驶人在明知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下不顾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追逐竞驶或醉酒驾驶并放任这种危险状态的存在。就违反交通法规而言,机动车驾驶人是明知故犯,表现为一种直接故意,就因其自身行为而造成的对公共交通秩序的危害和由此而形成的危险状态而言,机动车驾驶人则表现为一种放任或过于自信的过失。由此可见,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
  
  
  需要注意的是,醉驾行为容易造成交通的原因在于酒精的麻醉作用,导致驾驶人员不能正确的驾驶机动车辆,所以容易出现对车辆操控失败的情况。公安机关在发现驾驶人员醉驾后,应当立即对其进行控制,避免驾驶人员继续驾驶车辆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具体情况应当根据实际进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6309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关系债务规定是什么?
      离婚时信用卡属于个人债务吗?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关系债务规定是按照法律所规定的一个具体的认定的因素来判断是否属于共同的,在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


·污染环境的行为也是时有发生,有些行为对环境造成了很严重的破坏
      污染环境的行为也是时有发生,有些行为对环境造成了很严重的破坏。环境保护法中对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做出了明确的界定,但是环境污染侵权归责原则是什......


·对监护人确定有争议的怎么办?
      对监护人确定有争议的怎么办?《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三十一条规定,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


·夫妻离婚房产贷款还未还清怎么分割?
      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会产生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决定离婚,这部分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共同分割,法律上的分割原则一般是由双方平均分割。有些夫妻在离......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诉讼费的标准
      在进行房屋买卖时,需要签订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是需要法院进行判决的,在此之前我们需要对于该事件进行起诉,其中此类的财产类案件......


·学生怎么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
      学生怎么申请个人所得税退税?第一步:准备申报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民事诉讼执行期有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执行期有多长时间?民事诉讼执行期有多长时间申请执行的期限从判决生效(一般收到判决书后10~15日生效)后的2年内,申请执行后,经过执行(含强......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两个工作地点吗?
      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两个工作地点吗?一、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两个工作地点吗?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


·离婚财产女方无过错怎么分割?
      离婚财产女方无过错怎么分割?起诉离婚分割财产一般情况下,财产平均分配,债务均担。但是如果存在过错方,另一方取得相关证据在财产上可能会有相应......


·不良资产抵押中要注意什么问题
      不良资产抵押中要注意什么问题一、什么是银行不良资产?银行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俗称呆坏账。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能按预先约定的期限、利率收回......


·一、房屋买卖双方合同不一致有效吗?
      一、房屋买卖双方合同不一致有效吗?无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合同不一致的,合同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这类合同一般是无效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6309110
025-86309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